作者:荀勖
荀勖对让王公们到封国任职和裁减州县官吏以便支援农业生产提出自己的建议。
当时朝中议论让王公们都到封国就职,武帝以此事问荀勖,荀勖回答说:“诸王公多已任都督之职,若使其回封国,则都督地方之任废弃。按封国治理,必然分割郡县,人心恋眷乡土,必因此而心意不顺。封国都要置军队,官兵还要供封国使用,守边的军队就会不足。”
司马炎让荀勖再作考虑,荀勖又陈述说:“如果按照诏书仿效古代诸侯选拔人才,使军务与政令合一,在封国地域都督军务,那诏书旨意是对的。至于将固定的封疆割裂开,而又亲疏不同,这当然也是好的。然而使旧土割裂,恐怕会发生动荡,必使人心急促生变。我审慎思虑,私下认为还是应依原制不动。若遇到某种情况,不得不转移封地,只要不至于分割土域,损夺封国之利,是可以相宜行事加以节度的。五等封国行于远古,今日实不成制度,只是虚名,事实上和旧时的郡县乡亭的封制无异。若匆忙改变,恐怕将成遗憾。当今先解决大的问题,五等制的问题可以在以后再裁定。凡事虽有经久而更加完善者,但临时有不得不解决的问题,也不可忽视。”武帝认为荀勖的意见允当,因此在很多地方都听从他的意见。
当时朝中又议论裁减州郡县官吏半数以支援农业生产,荀勖提出意见认为:“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日萧何、曹参为汉相,怀清静之心,百姓有‘萧何为法,觏若画一’的歌谣,这是清心之本。汉文帝垂衣拱手而天下大治,几乎不用刑法,这是省事的结果。汉光武帝合并吏员,县官国邑设置官吏才及原来的十分之一,这是省官。魏太和年间,派遣朝廷使者四出,精简天下吏员;正始年间,也曾合并郡县,这是省吏。现在想要寻求根本,就应该以省事为先。处在官位上的人,一定要使他们知道萧何之心,来辅佐国家,大行教化。重义行,崇和睦,使以邪道得宠者不得居官位,则虚伪之行自然消逝,浮华之人会畏惧缩敛。重敬让,尚知足,令贱者不妨害贵者,少者不欺凌长者,疏远者不离间近亲,新识者不离间旧友,小者不加于大者,淫行不破义举,则上下相安,远近之人互相信任了。官位不能以钻营的手段得到,荣誉不能靠朋党吹捧求得,则是非就会弄清,官人不会受迷惑了。去掉奇技,抑制异说,好改变旧规以侥幸获非常之利者必加重刑,则官守其职,民心不会见异思迁了,事存则政繁,政繁则功废。在位的官吏孜孜不倦,守职司者日夜不懈,虽是才智短浅之人,也能尽其职守。上下信任如金石之坚,即使有小过失,也不会妨害国家大政,应该忍耐宽容。简省文牍案卷和细碎繁苛的条文,法令的施行,一定易于人民接受。得益如盼阳春,避罚如畏雷电。不能使细碎条令烦扰百姓,并为百官所轻慢,不能朝令夕改,使百姓厌恶,如此则官吏竭诚尽职,百姓拥护国家法令。分职务而设官,委托政事以求成效。君子竞争向上存于心而不以力相争,估量自己的才能接受职位,谋不出其位,则官无分外之业,政事少有奸诈了。这些都是我所说的省事之本。若无多事之弊,虽不省吏,天下人也认为是省吏了。如果想要省官,我认为九寺之职可合并于尚书,兰台的事应交付三府。然而现行制度已历多代,为世人所习惯,所以很久以来有这种想法而未敢提出。至于省事,还是以求实为善。若只作笼统的规定,都减少一半,恐怕文武众官、郡国职责及事之兴废各不相同。凡发号施令,典则允当者可以使民安,无规律而杂乱者会使政道壅塞。凡到职临事的人都要精察得失。使忠信明察的官长,裁决适中的举措,列条上奏。然后全面斟酌,宜省者省,则令下必行,不可动摇。如不这样,恐怕只是迷惑视听,会造成前面省去,后面恢复,或更加繁杂,这也不能不重视。”荀勖议论政事的损益得失,大多都类似这样。
司马炎任命荀勖为光禄大夫,仪同三司、开府辟召掾属,后各州郡发生水灾,荀勖上奏应设立都水使者。
太康三年(282年),司马炎下诏道:“荀勖聪明通达,辨识天命所归,有佐命创业之功,兼有博学多识之才。久任内职,功勋卓著,咨询朝政,谋略允当。应登大位,以辅助朝政。现在以荀勖为光禄大夫、仪同三司、开府辟召掾属,守中书监、侍中、济北侯职务封爵不变。”
当时太尉贾充、司徒李胤都相继去世,太子太傅职务又空缺。荀勖于是上表陈说道:“三公和太子太傅之职,应有恰当人选。如果让杨珧为太子太傅,一定符合圣意。尚书令卫瓘、吏部尚书山涛都可担任司徒。如果认为卫瓘新任尚书令不便改任,那山涛就更为合适。”司马炎采纳了这些建议。
太康四年(283年)秋季,各州郡发生水灾,兖州一带尤其严重。荀勖上奏认为应该设立都水使者。
此后门下启通事令史伊羡、赵咸为宫中舍人,掌管法令条文。司马炎下诏就此事询问荀勖的意见,荀勖说:“当今天下幸赖陛下圣德,使得四海统一,可望大道兴隆,教化和睦,垂训于将来。而门下官员上有程咸、张恽,下有此类人物,想要以繁法苛令治国,这是我不能理解的。汉朝的张释之劝谏汉文帝,认为兽圈啬夫不宜被任用;邴吉停车,阐明调和阴阳之理。此二人难道不知道小吏也可施恩惠,只是更重视朝廷教化的推行。当年魏武帝让中军司(应作中军师)荀攸掌管刑狱,魏明帝时就将这一职务交付内常侍。据臣所知,明帝时只有刘泰所任的通事等官,不过与殿中官是一样的。又论者都说应省官简事,而要求增加管理的人又相继而来。很多人说尚书郎太令史不亲手起草文书,都委托给书令史及干事,真是吏多就互相依赖。增设掌文法的官职,恐怕只能会干扰台阁大臣的工作,损耗他们的精力,臣私下认为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