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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宠为官公正私下里从不与人应酬,因窦宪举荐的张林贪浊之行而阻止皇上任用他

作者:陈宠

 

陈宠因阻止皇帝任用张林为尚书,而使窦宪心生怨恨

宠性周密,常称人臣之义,苦不畏慎。自在枢机,谢遣门人,拒绝知友,惟在公家而已。朝廷器之。
皇后弟侍中窦宪,荐真定令张林为尚书,帝以问宠,宠对「林虽有才能,而素行贪浊」,宪以此深恨宠。林卒被用,而以臧污抵罪。及帝崩,宪等秉权,常衔宠,乃白太后,令典丧事,欲因过中之。黄门侍郎鲍德素敬宠,说宪弟夏阳侯瑰曰:「陈宠奉事先帝,深见纳任,故久留台阁,赏赐有殊。今不蒙忠能之赏,而计几微之故,诚伤辅政容贷之德。」瑰亦好士,深然之,故得出为太山太守。


陈宠担任广汉太守时命人将世衰乱时未能埋葬的尸骨收敛下葬

后转广汉太守。西州豪右并兼,吏多奸贪,诛讼日百数。宠到,显用良吏王涣、镡显等,以为腹心,讼者日减,郡中清肃。先是,洛县城南,每阴雨,常有哭声闻于府中,积数十年。宠闻而疑其故,使吏案行。还言:「世衰乱时,此下多死亡者,而骸骨不得葬,傥在于是?」宠怆然矜叹,即敕县尽收敛葬之。自是哭声遂绝。
及窦宪为大将军征匈奴,公卿以下及郡国无不遣吏子弟奉献遗者,而宠与中山相汝南张郴、东平相应顺守正不阿。后和帝闻之,擢宠为大司农,郴太仆,顺左冯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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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陈宠简介

陈宠(?-106),沛国洨县(今安徽固镇)人。先祖世习律令,宠传其家业。初为州郡吏,后辟司徒府,掌狱讼,断案公平。迁尚书,上书要求去烦苛,行宽政,被章帝采纳。因得罪外戚窦宪,和帝初出为太山、广汉太守。又历官廷尉、司空等。在职不徇私情,熟悉法律,常断难案,并兼通经学,号为任职相。字昭公,沛国洨县(今安徽灵璧县南)人。世代传习法律,并通晓儒家经义。年轻时当过州郡吏,后召辟到司徒府,司徒鲍昱欣赏他的才能,任命他为辞曹掾,主管狱讼,后来还任过尚书、太守、廷尉等职。断狱宽和。章帝(公元75-88在位)初,他奏请“ 荡涤烦苛之法”,禁止严刑拷问,滥用刑法。章帝采纳了他的奏请,下诏废除“妖恶之禁”、“文致之请谳”,并禁止使用钻等残酷刑具拷问犯人。和帝永元六年 (公元94),陈宠任廷尉时,整理西汉以来制定的法律,奏请将已有的4989条刑法,按照吕刑标准删减为3000条,后因坐罪未施行。他曾代司徒鲍昱撰《辞讼比》7卷,经朝廷批准施行,司徒常用它做为“治讼察吏”的标准。

中文名
陈宠
别    名
字昭公
出生地
沛国洨县(今安徽固镇)
逝世日期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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