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宠
陈宠为官主张宽和为政,禁用酷刑,废除苛刻的法律条文
陈宠年轻时即任州郡吏,后被征召到鲍昱的司徒府任属官。又转任辞曹,掌管狱讼事宜。凡经他处理的案件,无不使人心悦诚服。因此,鲍昱让他代为撰写《辞讼比》7卷、《决事都目》8卷(均失传),上报皇帝,获准颁布施行,成为官府办案的法律依据。
章帝即位后陈宠受命为尚书。当时,官吏办事多偏严酪,他奏请改变前代烦苛之法,主张在严明之后济之以宽。皇帝真诚地采纳了他的意见,诏示司法部门禁用酷刑,解除不合理的禁令,废除苛刻的法律条文,重审案件50余起。后来,此诏示被载入法令。
陈宠谨慎周密,讲究人臣之理,但不以慎独为苦,谢绝人情往来,因而很受朝廷器重。皇后之弟、侍中窦宪举荐真定县(今河北正定县)县令张林为尚书。章帝征求陈宠意见,陈宠认为张林虽有才能,但不清廉。后来,张林虽经窦宪力荐而被任用,却因贿赂、贪污而犯罪。和帝即位后,窦宪掌权。窦宪建议窦太后让陈宠主持章帝丧仪,欲伺机陷害陈宠。
对于陈宠的评价:传法律而兼通经书,任职宰相
宠历二郡三卿,所在有迹,见称当时。十六年,代徐防为司空。宠虽传法律,而兼通经书,奏议温粹,号为任职相。在位三年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