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有为
康有为兴办万木草堂,提出废科举,兴学校的教育思想
康有为把教育作为培养维新变法人才的主要途径,所办万木草堂以“激励气节,发扬精神,广求智慧”为教育宗旨。康有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六月在《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中力陈明清两代科举考试注重八股、试帖和楷法的危害,请求光绪帝令“今乡会重试,请改试策论”。并且进一步提出废科举,兴学校。“宏开校舍,教以科学,俟学校尽开,徐废科举。”他主张“远法德国,近采日本,以定学制”。具体办法是乡立小学,县立中学,省府立高等学堂,京师立大学,并分设海、陆、医、律、师范等各专门学。
康有为在《大同书》中强调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主张男女平等的教育思想
康有为关于学校教育制度的设想反映在1884年写成的《大同书》中。具体情形如下:
人本院:已怀孕的妇女进入人本院,接受胎教。
育婴院:婴儿在人本院到6个月,断乳后进入育婴院,接受学前教育至5~6岁;任务是“养儿体,乐儿魂,开儿知识”。
小学院:学习期限为6~10岁;任务是“以育德为先”,“以养体为主,而开智次之”。
中学院:学习期限为11~15岁;“一生之学根本于是”,任务除养体、开智外又以育德为重。
大学院:学习期限为16~20岁,任务“专以开智为主”,接受专门教育。
这是一个体系完整、前后衔接的学校教育制度,强调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主张男女教育平等,主张实行德、智、体、美诸方面发展教育,反映了改良主义者的良好愿望,具有强烈的空想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