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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主张实行地方自治,提倡“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吸收了西方自由主义的民权思想和政治观念

作者:康有为

 

康有为吸收了西方自由主义的民权思想与政治观念观,提倡“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
在康有为之前,中国虽然有“民本”思想,但是却没有民权思想。康有为吸收了西方自由主义的民权观,强调公民自治。在《万身公法书籍目录提要及实理公法全书》中,康有为较为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民权观。他认为,人生来平等,同时又充满差异性,这些充满差异性的人是独立的,有自主权,应当“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对此进行规范。

他不但主张长幼平等、朋友平等(治事门、论人公法),甚至认为君民之间也是平等的。在该书的君臣门实理中,他论述道:“民之立君者,以为己之保卫者也。盖又如两人有相交之事,而另觅一人以作中保也。故凡民皆臣,而一命之士以上,皆可统称为君”。把君主比作契约关系中的见证人,而不是以往以君主为一切社会关系的合法性来源,这在当时是一大思想进步。
康有为主张实行地方自治,提出了具体的参照系,即“因乡邑之旧俗而采英德法日之制”
以公民自治理论为基础,主张实行地方自治。他认为:“中国地方之大病在于官代民治,而不听民自治”,“立法之意但以为国,非以为民,但求不乱,非以求治。有大官而无小官,有国官而无乡官,有国政而无民政,有代治而无自治”。康有为所主张的地方自治,类似于“古者之封建也”,“但古者,乱世封建其一人,则有世及自私争战之患,此所以不可行也。今者升平封建其众人,听民自治,听众公议,人人自谋其公益,则地利大辟,人工大进”。他还提出了具体的参照系,即“因乡邑之旧俗而采英德法日之制”,以“万人以上地十里者为一局,或名曰邑,等具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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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康有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又号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广东省南海县丹灶苏村人,人称康南海,中国晚清时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代表人物。康有为出生于封建官僚家庭,光绪五年(1879年)开始接触西方文化。光绪十四年(1888年),康有为再一次到北京参加顺天乡试,借机第一次上书光绪帝请求变法,受阻未上达。光绪十七年(1891年)后在广州设立万木草堂,收徒讲学。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马关条约》签订,联合1300多名举人上万言书,即“公车上书”。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开始进行戊戌变法,变法失败后逃往日本,自称持有皇帝的衣带诏,组织保皇会,鼓吹开明专制,反对革命。辛亥革命后,作为保皇党领袖,他反对共和制,一直谋划溥仪复位。民国六年(1917年),康有为和张勋发动复辟,拥立溥仪登基,不久即在当时北洋政府总理段祺瑞的讨伐下宣告失败。康有为晚年始终宣称忠于清朝,溥仪被冯玉祥逐出紫禁城后,他曾亲往天津,到溥仪居住的静园觐见探望。民国十六年(1927年)病死于青岛。康有为作为晚清社会的活跃分子,在倡导维新运动时,体现了历史前进的方向。但后来,他与袁世凯成为复辟运动的精神领袖。

中文名
康有为
外文名
Kang Youwei
别    名
康祖诒、康南海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广东省广州府南海县丹灶苏村
出生日期
1858年3月19日
逝世日期
1927年3月31日
职    业
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
信    仰
改良主义
主要成就
发起公车上书 
组织强学会,宣传维新思想 
帮助光绪帝进行戊戌变法
代表作品
《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人类公理》、《广艺舟双楫》、《康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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