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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沆为相,正大光明,其焚封妃之诏以格人主之私,请迁灵州之民以夺西夏之谋

作者:李沆

 

李沆年轻的时候也很喜欢读书,也很有器度,是一个志向远大之人
李沆年轻时喜欢学习,气量很大,其父李炳曾对别人说:“这个孩子他日一定会官至公辅。”太平兴国五年(980年),李沆中进士甲科,任将作监丞、潭州通判。因郊祀恩,升任太子右赞善大夫。 在通判潭州时,转运使赵昌言“谓其有台辅之量,表闻于朝”。而当时长沙守何承矩也“厚待之,以为有公辅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回朝任著作郎。相府召他考试写约束边将的诏书,上奏给宋太宗,太宗看后很高兴,命他以原职在弘文馆当值,赐五品官服。


李沆学识渊博,颇受宋太宗的赏识,淳化四年十月,任奉朝请
雍熙三年(986年),右拾遗王化基上书自荐,太宗对宰相说:“李沆、宋湜,都是有才能的人,可以让他们一同考试。”第二天,一并获授右补阙、知制诰。李沆职位低于王化基与宋湜,太宗特别升其职于三人之首,赐给各人钱百万。又因李沆素来贫困,多欠别人的钱,另外赐钱三十万给他偿债。
雍熙四年(987年),李沆与翰林学士宋白一起知贡举。由于宋白把关过严,致使大部分举子落榜,致使“谤议蜂起”。指责议论这事的人虽然很多,但都没有归咎于李沆。
端拱元年(988年),李沆升任职方员外郎,旋即任翰林学士。
淳化二年(991年),李沆任同判吏部流内铨,他在任上“澄汰流品,旌别淑慝,清通简要,时誉归之”。李沆的才华、风度为太宗所欣赏,他曾侍奉太宗参与曲宴,太宗目送他说:“李沆风度端庄稳正,确实是显贵的人。”同年九月,升任给事中、参知政事。
淳化四年(993年)十月,以本职罢参知政事,任奉朝请。不久后,李沆因母亲去世而离职,未等服丧期满就被起用,外任升州知州。尚未成行,又被改授知河南府,兼留守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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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李沆简介

李沆(hàng)(947年―1004年7月23日),字太初,洺州肥乡(今属河北)人。北宋时期名相、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980年),李沆登进士第,任将作监丞、通判潭州,召直史馆。累迁至礼部侍郎兼太子宾客,辅导太子赵恒(宋真宗)。至道三年(997年),真宗即位,拜户部侍郎、参知政事。咸平元年(998年),拜平章事、监修国史。次年,改中书侍郎,拜东京留守。咸平四年(1001年),加门下侍郎。咸平五年(1002年),加尚书右仆射。
景德元年(1004年)卒,年五十八,赠太尉、中书令,谥号文靖。乾兴元年(1022年),配享真宗庙庭。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从祀历代帝王庙。李沆以清静无为治国,注重吏事,尤为注意戒除人主骄奢之心。有“圣相”之美誉,史称其为相“光明正大”,王夫之称其为“宋一代柱石之臣”。《全宋诗》录其诗三首。

本    名
李沆
别    称
李文靖
字    号
字太初
所处时代
北宋
民族族群
宋人
出生地
洺州肥乡
出生时间
947年
去世时间
1004年7月23日
主要作品
《伏睹禁林新成盛事辄思歌咏不避荒芜上李学士》《题六和塔》等
主要成就
为相近六年,辅助真宗“咸平之治”;绘像昭勋阁
官    职
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郞、同平章事
封    爵
陇西郡开国公
追    赠
太尉、中书令
谥    号
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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