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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弼性格温和,为人宽厚,经常与他人交谈,好像没有不一样的

作者:富弼

 

宋英宗赵曙刚登基为帝的时候赏赐给大臣物件,富弼拒绝了赏赐
富弼克己奉公,为官清正,颇有廉声。《宋稗类钞品行》记载,富弼出任枢密使时,宋英宗赵曙刚登上天子的宝座。英宗登基后,将其父宋仁宗的遗留器物,都拿来赏赐给朝廷重臣。众臣叩头感谢领赏之后,一起告退。英宗却单独请富弼留下,又在惯例之外,特别赏赐他几件器物。富弼先叩头谢恩,然后就坚决推辞不接受这份额外的赏赐。英宗有些不高兴,轻描淡写地说:“这些东西又不值什么钱,你没有必要推辞呀!”富弼恳切地说,“东西虽然很微薄,但关键是额外所赐。大臣接受额外的赏赐而不谢绝,万一将来皇上做出什么例外的事来,凭什么劝谏呢?”最终富弼还是推辞掉了这份赏赐。


富弼的父亲富言,是尚书都官员外郎,封秦国公,妻韩氏,六子三女
长辈
高祖:富璘,后唐京兆少尹,自齐迁于汴。
曾祖:富令荀,商州马步使,封韩国公,妻赵氏。
祖父:富处谦,内黄令,封郑国公,自汴迁洛,妻刘氏。
父:富言,尚书都官员外郎,封秦国公,妻韩氏,六子三女。
兄弟
虞奭、富翱、富收、富请、富鼎
配偶
妻:晏氏,晏殊之女
子女
长子:富绍庭,二子一女。
次子:富绍京,妻张氏,二子一女。
三子:富绍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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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富弼简介

富弼(1004年2月13日—1083年8月8日),字彦国,洛阳人,北宋名相。天圣八年(1030年),富弼举茂才异等,历授将作监丞、直集贤院、知谏院等职。庆历二年(1042年)出使辽国,以增加岁币为条件,据理力争,拒绝割地要求。次年任枢密副使,与范仲淹等共同推行庆历新政。庆历五年(1045年),出知郓州、青州。任内救助灾民数十万人。至和二年(1055年)拜相,后因母丧罢相。宋英宗即位,召为枢密使,又因足疾解职,进封郑国公。曾劝宋神宗:“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
富弼多次出使辽国,对西夏情形也十分关注。他利用自己对宋、辽、西夏三国关系的透彻了解,助宋朝撬开辽夏同盟,使宋、辽、西夏三足鼎立的格局逐渐稳定下来。
熙宁二年(1069年),再度复相,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判亳州。拒不执行青苗法,声称“新法,臣所不知”。后以司空、韩国公致仕,退居洛阳,仍继续请求废止新法。元丰六年(1083年),富弼去世,年八十。追赠太尉,谥号“文忠”。元祐元年(1086年),配享神宗庙庭,宋哲宗亲篆其碑首为“显忠尚德”。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从祀历代帝王庙[2] 。今存《富郑公集》一卷。

本    名
富弼
别    称
富郑公
字    号
彦国
所处时代
北宋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洛阳
出生时间
1004年2月13日
去世时间
1083年8月8日
主要作品
《富郑公集》
主要成就
出使辽国,拒绝割地要求;推行庆历新政
官    职
司徒
爵    位
郑国公→韩国公
追    赠
太尉
谥    号
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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