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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历史记载,史学界认为高宗和秦桧都有杀害岳飞的可能。

作者:秦桧

 

关于岳飞被害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认为高宗,一种人认为秦桧杀害了岳飞。
岳飞是谁杀害的问题,史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认为是宋高宗赵构(高宗说);另一种则认为是秦桧矫诏杀害了岳飞(秦桧说)。高宗说早期史料有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文徵明、李亚平、王曾瑜等持此论;秦桧说早期史料有岳珂《金佗粹编》和《续编》,邓广铭等持此论。
案件的性质
有学者指出,此案在当时称为“诏狱”,是皇帝钦命的法律案件,罪犯由皇帝亲自下诏书方能定罪。《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保存有此案完整的判决书,指明了案犯的罪名及处罚结果,可见此案是奉圣旨办案,最后也由宋高宗最终裁决。

 


高宗为何杀害大将岳飞,史学界有几种猜测,有人认为是怕威胁到自己的地位所以杀害。
高宗杀害宋廷倚为军事支柱的大将岳飞,其原因史学界还是众说纷纭,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猜测:
1、担忧帝位
綦彦臣认为,岳飞主张“北伐、迎请二帝还朝”,威胁到高宗的地位,是他被杀的原因。邓广铭对此提出反驳,他指出徽宗死后,金人多次扬言要扶植钦宗回朝即位,岳飞因此改变了其“奉迎二圣”的主张,代之以迎还徽宗夫妇灵柩和韦太后等皇室亲族,这足以说明岳飞颇谙政治。但这都只是猜想,不太可信。事实上,宋金就此事有过多次谈判,高宗还下诏修建仁宗宫殿,也许高宗无须在“迎还二圣”问题上深忌岳飞。
2、防范大臣
李亚平曾提出观点,认为岳飞在立储问题上,越职言事,犯了皇家大忌,令高宗相信他野心太大,遂起杀心。 也有人认为,岳飞帅全国大半兵力,个性又耿直倔强,往往锋芒毕露,不搞韬晦之计,使高宗觉得岳飞自恃掌有兵权,难以驾驭;而防范武将兵权过大,一直是赵宋王朝惜守的家法,因此,功高权重的岳飞,就被高宗视为对皇权的潜在威胁,以致在收缴兵权之后,仍不想放过,要杀一儆百。
3、其他猜测
还有学者认为,据说金兀术在绍兴和议前,有“必杀岳飞而后可和”的条件;台湾有学者提出,高宗特别思念生母韦太后,金人便以“释母必杀岳飞”为交换条件;也有人认为是各类矛盾的综合,才使高宗做出这一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秦桧死后,高宗曾为一些人平反,不少大臣上疏,要求为岳飞恢复名誉,但高宗始终不予理会,从中亦可见高宗对此案的肯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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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秦桧简介

秦桧(1090—1155年),字会之,生于黄州,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南宋著名奸臣、主和派代表人物。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
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逃回临安,力主宋金议和。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
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本    名
秦桧
别    称
秦太师、秦相
字    号
会之
所处时代
南宋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黄州
出生时间
1090年腊月廿五日
去世时间
1155年十月廿二日
主要作品
《北征纪实》
主要成就
绍兴和议
籍    贯
江宁(今江苏南京)
谥    号
忠献、缪丑
爵    位
秦国公、魏国公
追    赠
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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