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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拨弄是非,造谣离间,出卖同他共事的大臣,与金求和。

作者:秦桧

 

金国想册封高宗为帝,高宗不愿接受金国册封,但是秦桧打算接受金国条件,导致各地军民义愤填膺。
绍兴八年(1138年)三月,秦桧被任命为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二次拜相。 五月,金派使者议和。高宗担忧太后年事已高,告诉秦桧不惜屈己称臣,希望和议速成。 秦桧对高宗考验再三,确认其决心已定,遂奏请若要议和,只和自己商议,不许群臣干预。高宗同意。十月,赵鼎因立嗣事件罢相,秦桧独揽大权,决意议和。
绍兴八年(1138年)十一月,高宗下诏,传达金国要宋廷屈己议和,百官多认为金国之言不可信。 秦桧擢升中书舍人勾龙如渊为御史中丞,排挤朝中议论不合之人。 吕本中、张九成、冯时行、胡铨等皆被贬出朝廷。 十二月,金派张通古、萧哲出使北宋,国书名为“诏谕江南”,秦桧怀疑是封册文书,就与金使磋商,改江南为宋、诏谕为国信。金使行至泗州,要求所过州县用臣礼相迎、高宗以客礼相待,态度极其傲慢。京、淮宣抚处置使韩世忠多次上疏,愿效力死战,高宗不准。金使抵达高宗行都,通告宋廷“先归还河南,册封高宗为帝,余事再慢慢商议”。
秦桧打算接受金国条件,但高宗不愿跪拜称臣、接受金国册封,馆职吏员也上书反对议和,各地军民义都愤填膺。于是高宗以“居丧期难行吉礼”为由,让秦桧率朝臣去驿馆接收国书。

 

绍兴九年高宗听从秦桧议和,金人归还河南,众达成认为金国居心叵测,绍兴十年金人背盟。

绍兴九年(1139年)正月,和议已成,大赦天下。高宗虽听从秦桧议和,但也怀疑金人有诈,故不曾放松边备。 三月,金人归还河南、陕西旧地。 张浚上奏,要以石晋、刘豫为戒;徐俯、连南夫、岳飞也借贺表进行讽谏。汪应辰、樊光远、韩紃、毛叔庆、张行成等都说金人居心叵测、和议难长久,皆被秦桧罢黜。七月,兀术以谋反罪诛灭金将宗磐和挞懒,拘王伦于中山府。 韩世忠请求趁机攻金,秦桧以《春秋》不伐丧为借口反对,高宗也不赞成,出兵一事遂作罢。
绍兴十年(1140年)五月,金人背盟,分四路入侵,河南、陕西等地相继沦陷,高宗下诏列举兀术罪状。御史中丞王次翁上奏说:“以前国事无人主议;若事态稍变就换宰相,未必妥当。”高宗深信不疑,秦桧的相位愈加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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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秦桧简介

秦桧(1090—1155年),字会之,生于黄州,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南宋著名奸臣、主和派代表人物。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
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逃回临安,力主宋金议和。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
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本    名
秦桧
别    称
秦太师、秦相
字    号
会之
所处时代
南宋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黄州
出生时间
1090年腊月廿五日
去世时间
1155年十月廿二日
主要作品
《北征纪实》
主要成就
绍兴和议
籍    贯
江宁(今江苏南京)
谥    号
忠献、缪丑
爵    位
秦国公、魏国公
追    赠
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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