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仁孝
李仁孝组织人员编纂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设立铸钱机构
李仁孝提倡以儒治国的同时,十分注意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天盛年间(1149年—1169年)李仁孝专门组织人员编纂法典,在修订旧有法律的基础上,新修法典定名《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共20卷,用西夏文刻印颁布通行。这是一部参照唐、宋律令,结合西夏实情,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军事法等内容的综合性法典。李仁孝在位时期,为适应经济和文化飞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朝廷和地方的官制机构和吏治建设。人庆二年(1145年)六月,李仁孝“下诏求直言”。
天盛十年(1158年)五月,设立铸钱机构,名“通济监”,李仁孝命监察御史梁惟忠掌监务,所铸有“天盛永宝”钱等。
天盛十四(1158年)年十月,李仁孝为便于议事和顾问,将朝廷行政和军事的首脑机关,移置于宫廷中。次年五月,又颁发禁止奢侈的诏令。李仁孝重视吏治建设,前朝重臣晋王察哥,常倚战功,作威作福,其年七十,犹妻妾成群,任意抢夺民间宅园。生前李仁孝奈何不得,察哥死,李仁孝立即下令将其宅园归还原主。当时担任国相的任得敬之弟殿前太尉任得聪,兴庆府尹任得恭二人,倚仗其兄之势弄权、受贿。李仁孝得到举报即罢其官。李仁孝对鲠直廉介的官吏多重用、保护,翰林学士焦景颜,刚直不阿,他在朝中当面怒斥和揭露权相之弟副都承旨任纯忠的奸行,得到李仁孝的支持,并提升焦景颜官兼枢密都承旨。御史中丞热辣公济,见任得敬自恃国丈的身份擅权日甚,上疏请仁孝罢斥其官。任得敬知此欲借故杀害热辣公济,李仁孝恐其遭害,即令热辣公济致仕归乡。
时下辽亡金兴,李仁孝一直采取附金和宋的政策,李仁孝时期是夏国疆域最为广阔的时期
李仁孝在位时期,正是辽亡金兴,宋室南渡,夏国处于金朝的包围之中,李仁孝采取附金和宋之策。这个时期夏国与金朝聘使往来十分频繁,李仁孝既要依附于金朝,又要显示自己乃一国之主的身份。如大庆二年(1141年)六月,夏国枢密使慕濬与慕洧兄弟谋叛,欲附金国,被李仁孝得知后捕杀。事后仁孝上表金熙宗告知此事,金熙宗责同李仁孝专擅之罪,李仁孝作例行的告谢。又如天盛元年(1149年),金海陵王弑熙宗自立,金遣告哀使到夏国,李仁孝不予接见,并责问金使:“圣德皇帝何为见废?”金世宗时,金朝先后关闭了同夏国的保安、兰州、绥德等榷场,李仁孝为恢复夏金边市贸易,千方百计讨好金朝,选派工匠织造“百头帐”献给金世宗。夏国继崇宗之后,李仁孝也向金朝请求割地。人庆三年(1146年)正月,李仁孝又从金朝割让得到德威城(今甘肃靖远西)、定边军等沿边土地。夏国的疆域包括了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全部,甘肃省的大部,陕西省的北部,内蒙古自治区的西南部,青海省的东北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一部分地区。李仁孝时期是夏国疆域最为广阔的时期。
乾祐二十四年(1193年)九月二十日,李仁孝去世。在位五十五年,享年七十岁,他在西夏皇帝中在位最久,寿命最长。谥圣德皇帝,庙号仁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