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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纮的个人作品家庭成员和相关史籍,《全唐文》收录奏疏二篇《全唐诗》三首

作者:李元纮

 
李元纮的个人作品
 
《全唐文》收录其奏疏二篇:《请令张说吴兢就史馆修史奏》、《废职田议》。
 
《全唐诗》收录其诗作三首:《奉和圣制送张说上集贤学士赐宴》、《绿墀怨》、《相思怨》。
 

李元纮的家庭成员
 
曾祖:李粲,官至左监门大将军,封应国公。
祖父:李宽,官至太常寺卿,封陇西郡公。
父亲:李道广,官至殿中监、同平章事,封金城县侯。
兄长:李元综,官至屯田郎中、荆州长史。
兄长:李元绎,官至都水使者。
兄弟:李元缄,官至郓州刺史。
儿子:李有季、李有容、李有功。

李元纮的相关史籍记载
 
《旧唐书·卷九十八·列传第四十八》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六·列传第五十一》
《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唐纪二十四》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三·唐纪二十九》
 
后世关于李元纮的影视形象
 
1993年《东方小故事之判不可改》,孙启新饰演李元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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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李元纮(?-733年),字大纲,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祖籍滑州(今河南滑县),唐朝宰相,殿中监李道广之子。
李元纮本姓丙,曾祖时获赐李姓。早年历任泾州司兵参军、雍州司户参军、好畤县令、润州司马、万年县令、京兆尹、工部侍郎、兵部侍郎、吏部侍郎、户部侍郎。
开元十四年(726年),李元纮以中书侍郎之职拜相,授同平章事,并封清水县男。他担任宰相三年,因与同僚杜暹不和,被罢为曹州刺史,后又调任蒲州刺史,因病致仕。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李元纮病逝,追赠太子少傅,谥号文忠。

本    名
李元纮
字    号
字大纲
所处时代
唐朝
民族族群
汉人
出生地
京兆万年
出生时间
不详
去世时间
733年
官    职
中书侍郎、同平章事
爵    位
清水县男
谥    号
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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