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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因主张天人合一,即天道是人道的根本,要以天道为尊

作者:刘因

 

刘因认为,理是天地万物的本体,天地万物皆由理所生

程朱理学是以理作为最高范畴,理无所不包,无处不在,是天地万物的本原,刘因继承了程朱的理本论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的天道观。
 

  刘因认为,理是天地万物的本体,天地万物皆由理所生,万物形体消灭后又复归于理。宇宙天地之中,只有一个共同的理,即天理,具有天地万物之本原的涵义。刘因关于理的阐释,不仅言明理具乎乾元之始 ,是先于具体事物而存在的独立的本体,而且强调理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在刘因的思想中,理既是一种超然的神秘实体,又是万物产生、变化的根据,体现在万物之中,并主宰万物。
程朱论道 ,不同于老庄,他们是以理为道。 在刘因这里, 道是与理同一的范畴。刘因以道为宇宙万物的本体和生产万物的本原。刘因并不是孤立地论道,而是从道与物的关系中释道的,刘因坚持物以道为体,舍道则物无所依据的思想。显见,这个道只能是一种抽象的绝对本体。

刘因强调要顺天化,尽人道,主张事在人为

刘因把“化”(宇宙间的化育)区分为“天化”(天地的化育)和“人化”(人群的教化)。天化表现为阴阳五行运行于天地之间的自然界的秩序、生成万物、繁衍生息、绵延不绝、运动不停;人化则表现为五伦为代表的纲常伦理所维系的社会秩序。他认为,这种社会秩序是与自然秩序完全相符合的,而要由圣人来完成。天化人化的根源都是“天”,天化的理在世界一开始就已具备,人化的理则是在人类产生之后才出现的。
刘因由“天化”引出“人化” ,并认为 “人化”源于“天化”,主张“天人合一”。在刘因看来,人伦物理,皆来源于天地造化自然之理。刘因强调要顺天化,尽人道,主张事在人为,不要因为“时运”的变化而放弃自己的努力、无所可为。.天道,主要指自然规律(也有某些神秘意味);人道则指社会制度、伦理规范、政治措施等。刘因认为,这二者是合一的、一致的。天道是人之行事必须遵循的至理,又是人事最终成败的关键。人性由天道所决定,人心又是人性的枢机,只有做到人心、人事暗合于天道,才能成功。

刘因提出要以天道为依据,为准则,要人道合于天道

刘因所谓 天人合一 ,就是以天道为依据,为准则,要人道合于天道。从本体上讲,天道是人道的根本,即自天而人;从作用上说,必须用人道去符合天道,即自人而天。圣人根据天道来确立人道,是天道的体现者和人道的完成者,所以说圣人是兼体用的。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违反了天人合一的原则,就会出乱子;实现了天人合一的原则,一切就都会有良好的秩序。刘因的这些说法,表明了他为解释天人关系所做的努力。他主张的天道不可违反说,具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他强调的"执天之行"说,也没有忽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但他以人事比附自然,突出圣人的作用,则不免有些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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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刘因简介

刘因(1249年—1293年),字梦吉,号静修,元雄州容城(今河北徐水县)人,元代著名理学家、诗人。刘因父祖皆为金朝人,故他自视为亡金遗血,元灭南宋,他屡作哀宋之文,思想感情与元蒙一直格格不入。至元十九年(1282年),应召入朝,为承德郎、右赞善大夫,不久以母病辞官。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朝廷再度征召,刘因以病拒绝。至元三十年(1293年),刘因病逝,朝廷追赠翰林学士、资政大夫、上护军,追封“容城郡公”,谥“文靖”。刘因是元代重要的儒学代表人物、元初北方理学大家,为理学由宋到明的过渡起了重要的作用。刘因初为经学,以朱熹为宗,但又不严守朱熹门户,在天道观方面,将生生不息的变化归之于“气机”,主张专务其静,不与物接,物我两忘。在为学方面,主张读书当先读六经、《语》、《孟》,然后依次读史、诸子,主张读书“必先传注而后疏释,疏释而后议论”。他的“古无经史之分”之说,对后来章学诚“六经皆史”的观点产生过一定影响。

本    名
刘因
别    称
静修先生
字    号
字梦吉,号静修、樵庵,又号雷溪真隐
所处时代
元朝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雄州容城(今河北容城县)
出生时间
1249年闰2月9日
去世时间
1293年4月16日
主要作品
《四书精要》、《易系辞说》、《静修集》
主要成就
元代重要的儒学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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