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360

当前:首页 > 资料

王玄策的人物争议,以及家庭成员,出使印度的次数众说纷纭

作者:王玄策

 

王玄策出使印度的次数有两种说法,是否有第四次出使印度事,学术界则意见分歧

王玄策出使印度的次数,有两说:一为二次,一为四次。第一次,贞观十七年(643年),李义表、王玄策出使印度、尼泊尔;第二次,贞观二十一年(647年),王玄策、蒋师仁出使印度;第三次,显庆二年(657年),王玄策出使印度。以上三次,学术界的看法基本一致。至于是否有第四次出使印度事,学术界则意见分歧。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玄照传》记载:“后因唐使王玄策归乡表奏,言其(指玄照)实德,遂蒙降敕重诣西天,追玄照入京。”“正月便到洛阳。”“于时鳞德年中,驾幸东洛。”列维据此认为王玄策曾第四次出使印度,时间在663—665年之间。有些印度学者也同意这一观点。

冯承钧则认为:“上引之文,既说遂蒙降敕重诣西天,追玄照入京,好像玄策又有第四次之奉使。上文又说麟德年中,驾幸东洛。考《旧唐书》卷四,麟德二年(665年),就有幸东都之文。如此看来,又可证实玄策出使之事。不过只有此一条孤证,而且玄照好像是一人归国。又玄照重赴印度后,《传》有‘见唐使人引卢迦溢多于路相遇’一语,此使人似非玄策,则前追玄照入京者,恐亦非玄策本人。所以我对于第四次奉使一说,未敢承认其是。”

义净赴印度系在唐高宗咸亨二年(671年),回国则在武周证圣元年(695年)。关于《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日本学者桑山正进认为:“咸书于天授二年(691年)。”按这时距麟德年间约30年,但记载含糊,而且仅此一条孤证,又无其它材料可补充,王玄策又无明显的理由再次出使,故第四次印度之行证据不足,当以冯承钧之说为是。

王玄策的家庭成员

侄子:本名不详,自幼出家为僧,法号智弘律师。

免责声明:本文(含所附图片)由热心网友 “意犹未尽” 上传发布,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参考资料

王玄策,生卒年不详,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唐朝官员、外交家。唐初贞观十七年至龙朔元年(643年―661年)间三次出使印度(一说四赴印度)的使节。曾任融州黄水县令,后升任朝散大夫。公元641年因北印度的玛卡达送使节来唐,因而以对其答札之副使节身份。接着,翌年以正使的身份再度前往印度,而被卷入提的王位篡夺事件,创造了“一人灭一国”的传奇战绩。658年,第三度被选为往印度之使节,在各地访问之间,还曾前往摩河菩提寺参拜。关于这些印度旅行的事迹,他虽记录有《中天竺行记》一书,惟完本早已失却,只余下《法苑珠林》、《解迦方志》等散逸残篇。

中文名
王玄策
国    籍
唐朝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河南洛阳
出生日期
不详
逝世日期
不详
职    业
朝散大夫
信    仰
主要成就
四次出使印度 
借异国兵击溃印军
传奇故事
一人灭一国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