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嗣源
李嗣源监国后由中央来征收,不许地方官员插手,减免对百姓征收的税。
官宦大户拥有一定数量的田地可以免除赋税。许多富裕农户常与之订立虚假的卖地契约,将田地划归其名下,以此来逃避赋税。地方官员为征够赋税,便将这部分平摊加到普通百姓身上,加重百姓的负担。李嗣源监国后,命各州将帐簿送到中书省,由中央来征收赋税,不许地方官员插手。如有民户隐瞒田地亩数,加倍征收其赋税。
朝廷在征收夏秋两季的赋税时,每斗都要加征一升损耗。地方官吏也巧立名目,以征收苛捐杂税。天成元年(926年)四月,李嗣源继位后发布的第一批诏书便是免征损耗、制定税收名目、禁止滥征捐税。他同时命各道节度使、防御使等不得科敛百姓、不得阻挠留难商旅。
李嗣源在天成三年解除曲禁和铁禁,百姓可以自己酿酒,严厉打击贪官污吏。
同光末年时朝政混乱,诸道州府都欠有大批租税,累计有二百余万贯。天成二年(927年),李嗣源采纳安重诲的奏请,将诸道州府所欠同光三年的租税及天成元年(即同光四年)部分夏税全部放免。
曲禁、铁禁是国家的重要禁令,酒曲、铁器都有国家专营垄断。百姓需向官府购买,不许私下制造。李嗣源于天成三年(928年)、长兴二年(931年)分别解除曲禁、铁禁,允许民间百姓自行制曲酿酒、铸造铁质农杂具,仅征收每亩五文(后降为三文)的酒曲税以及每亩一文五分钱的农具税。
李嗣源还曾颁布法令,限制高利贷盘剥。他规定,如果债主得到的利息已经达到本钱的数额,就禁止再收利息,只准收回本钱;如果利息累计数是本钱的两倍,则本利都不准再收。
铲除伶宦
伶宦之祸在同光年间尤为突出。李嗣源即位后,严厉打击弄权宦官,宫中仅留宦官三十人,几百名宦官逃窜山林,或削发为僧,不少宦官被处死。各道宦官监军也全部罢除。
一些罪恶严重的伶人同样受到惩罚。郭从谦在李嗣源称帝后被族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