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360

当前:首页 > 资料

章惇的生平之八,作为独相执政,恢复新法,贬斥旧党

作者:章惇

 

元祐八年章惇拜相,独揽大权,执政严刑峻法、控制言论,熙宁新法基本恢复

章惇专门以继承为国家的重要事务,凡是元佑所改,全都恢复。引用蔡卞等人,全部居重要职位、担任言官。

大小官僚,没有幸免,死去的人,殃及妻子、孩子。诋毁宣仁太后,说元佑初年,老奸擅国。章惇请求掘司马光、吕公著的坟,砍他们的棺材。宋哲宗没答应。

章惇请求编辑、分类元佑时,大臣们的章疏,处治刘安世、范祖禹劝谏宫中雇乳母的事,用文及甫陷害别人的文书引导蔡渭,让蔡渭告发刘挚、梁焘有反谋,兴起同文馆案,命令蔡京、安惇、蹇序辰穷究到底。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执政,首先议论修复水磨。乃诏即京、索、大源等河为之,以孙迥提举,重新命令兼提举汴河堤岸,改差役制为雇役制,章惇逐步恢复免役法、保甲法、青苗法等。

在章惇主持下,以常平、免役、农田水利、保甲,类著其法,总为一书,定名为《常平、免役敕令》,颁行全国,熙宁新法基本恢复。

初,瓘为太常博士,薛昂、林自请求毁禁《资治通鉴》,陈灌借考试的机会,把宋神宗所写的序文,拿来出题提问,他们两人的意见被挡住。二人议沮,遂得不毁。

章惇在政治上贬斥旧党,流放诸臣,刘奉世等三十一人,或贬官夺恩,或居住安置

贬斥旧党章惇荐引名士彭汝砺、陈瓘、张庭坚等,乞正所夺司马光、吕公著赠谥,勿毁墓仆碑。

布以为无益之事。又奏:人主操柄,不可倒持,今自丞弼以至言者,知畏宰相,不知畏陛下。臣如不言,孰敢言者。遭到曾布等人的反对和逼迫,司马光等人被夺谥毁碑。

曾布对章惇、蔡卞说:追夺恩泽,此例不可启,不同时候,奸人施于仇怨,则我辈子孙全部为人所害矣。

章惇说:彼已经死亡,虽鞭尸什么好处,追削什么补益,不如夺其恩例乃实事。曾布又说:不若止治其渠魁为便。章惇说:范百禄、胡宗愈之徒,也没有明显罪恶,暂且置之。

曾布说:韩维在政府不久,又与众不合而去,恐亦无它。章惇说:与司马光倡和者,正这个人啊。曾布反复很久,蔡卞说:亦有可议。

刘奉世等三十一人,或贬官夺恩,或居住安置,轻重有差。其彬州编管秦观,移送横州。

免责声明:本文(含所附图片)由热心网友 “~`·习惯了你对我的伤害” 上传发布,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参考资料

章惇简介

章惇(1035年—1105年),字子厚,号大涤翁,汉族,浦城(今属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人。北宋中期政治家、改革家,银青光禄大夫章俞之子。章惇出身世族,博学善文,相貌俊美,性格高傲自负。嘉祐二年(1057年),章惇进士及第,历商洛县令等职,政绩显著。章惇担任湖南北察访使,经略南北江,率军平定了湖北等地,经略并大规模开发湖南,设立州县,开拓西南,统一北宋内地割据势力,对江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宰相王安石设制制置三司条例司,章惇被任命为编修三司条例官等,参与熙宁变法。章惇反对废除新法,朝争失败,被贬知汝州。元祐八年(1093年),章惇拜相,执政时严刑峻法,控制言论。政治上贬斥旧党,流放诸臣。法令上恢复旧法,加以完善。文化上废除诗赋,代以二经。军事上征服西夏,攻灭唃厮啰。外交上招降吐蕃诸部,拒绝辽朝请和。地方上设置晋宁军与陇右节度军。水利上治理黄河,沟通水系。吏治上改革官制,非治科、进士、上舍生而入官之人皆罢之。崇宁四年(1105年),章惇去世,享年七十岁。累赠观文殿大学士,太师,魏国公。葬于长兴(今浙江省长兴县)。绍兴五年(1135年),宋高宗采纳任伯雨谏章,追贬章惇为昭化军节度副使,子孙不能仕于朝。
章惇是北宋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人物,其一生的所作所为对北宋造成了深远影响,强硬的态度几乎引发宋辽战争,命宋军北伐西夏,收复失地,开疆拓土,驱逐党项人并以沙漠为界,为北宋取得对西夏战争的优势奠定了基础。

本    名
章惇
别    称
章子厚、章申公
字    号
字子厚 
号大涤翁
所处时代
北宋
民族族群
宋人
出生地
浦城(今福建省浦城县)
出生时间
1035年
去世时间
1105年
主要作品
《章子厚内制集》
主要成就
熙宁变法,开疆拓土,出将入相
官    职
左仆射、上柱国、观文殿大学士
爵    位
豫章郡开国公→申国公→魏国公
追    赠
太师、魏国公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