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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与弼遵守儒家的礼仪规范,对四方求学者谆谆教诲,一生不应科举,讲学家乡,屡荐不出

作者:吴与弼

 

吴与弼奉父母之命返乡完婚,遵守儒家的礼仪规范,曾亲自下田耕作,自食其力,对四方求学者谆谆教诲,甚至招待学生食宿,以此远近闻名
永乐九年(公元1411年),吴与弼奉父母之命返乡完婚。在乡里,他一切行动都遵守儒家的礼仪规范。每次到京探望父亲,穿的都是布衣旧鞋。中年以后,家境日贫,他亲自下田耕作,自食其力。对不义之举,一概不为;对不义之财,一概不取。所以,四方求学者络绎不绝,他都谆谆教诲。甚至招待学生食宿,以此远近闻名。其学生胡九韶说:“惟先生遇患难仍能学习、进益,别的人则不免意志颓唐而懒怠下去”。

 

 

吴与弼一生不应科举,讲学家乡,屡荐不出,后被授为左春坊左谕德,辞官归里后,在呈英宗的谢表中力陈十事

正统十一年(公元1446年),由山西佥事何自学荐举入朝,后御史涂谦、抚州知府王宇也一再荐举,他都谢绝不出。
景泰七年(公元1456年),御史陈述又荐举他入阁讲学,帝下诏江西巡抚韩雍前往礼请,他又辞谢不出。
天顺元年(公元1457年),大臣石亨与大学士李贤上疏荐举,并派人前往征召吴与弼进京。第二年五月,授为左春坊左谕德,他上疏请辞。英宗召入文华殿,咨询其因,他以“浅陋之学,衰病之躯,有负期待之重,岂敢窃禄为官”力辞。后又多次上疏辞职,并由其子向吏部告以病重,才得以允准。辞官归里后,在呈英宗的谢表中力陈十事,说:“一曰崇圣志,二曰广圣学,三曰隆圣德,四曰子庶民,五曰谨命令,六曰敦教化,七曰清百僚,八曰齐庶政,九曰广言路,十曰君相一德同心。”词语恳切,获明英宗嘉许,派人护送回乡,并命地方官按月支给仓米,以示关怀。
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吴与弼病故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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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吴与弼(1391~1469年)初名梦祥、长弼,字子傅(一作子传),号康斋,明崇仁县莲塘小陂(今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东来乡)人。崇仁学派创立者,明代学者、诗人,著名理学家、教育家。在清代黄宗羲的《明儒学案》一书中,《崇仁学案》位列第一,吴与弼为《崇仁学案》的第一人,显示了吴与弼在明代学术思想界的重要地位。年轻时得《伊洛渊源图》,慕而究读,罢科举。《明史》载其“中岁家益贫,躬亲耕稼,非其义,一介不取”。授徒乡里,四方来学,教诲不倦。天顺初征授左春坊左谕德。留二月,称疾归。晚年游闽,胡居仁、陈献章、胡九韶等皆出其门下。学宗程朱,注重“静时涵养,动时省察”。有《康斋文集》、《日录》等。

中文名
吴与弼
国    籍
中国
民    族
出生地
江西崇仁
出生日期
1391年
逝世日期
1469年
职    业
理学家、教育家
代表作品
《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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