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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陈确与戴东两人对于儒者所谈的“欲”的不同观点和解释

作者:陈确

 

乾初所说的“欲”的意思是强调儒学的入世主义,反对正统儒学的自然主义
仔细体察乾初的说法,可以看出,他之所以大谈其“欲”,目的是为了以儒者之有“欲”来反对佛、老之“空”、“无”。在他的心目中,“欲”这一概念代表的实际上是“世间”,“无欲”代表的实际上是“出世间”。强调“欲”等于说儒学不是出世主义,而是入世主义。乾初强调“欲”的真实意思是强调儒学的入世主义,而“以欲为首出”表示的则是反对正统儒学的自然主义。因此,根据乾初的那些言论把乾初思想定为“以欲为首出”是误会。


  其次,乾初说“从人欲中体验天理”、“天理皆从人欲中见”这类话时,其用意很可能是为了强调“天理”不能不借“人欲”来表现这一思想。朱子说:“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盖缘这个天理须有个安顿处,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来。”乾初说“天理皆从人欲中见”,大概相当于朱子所说“这个天理须有个安顿处”之意。乾初说“人欲恰好处,即天理”,相当于朱子“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来”之意。乾初用的是肯定句,朱子用的是否定句,其意实同。
  虽然乾初说“人心本无天理”,但是他并未说人没有内在的是非之心,并没有否认孟子、阳明所说的“良知”。他的“人心本无天理”,其意思很可能是:人之本心是个“有过即知”的明觉之体,其中并没有现成的、如张考夫所谓“规矩准绳”之类的条条框框充塞其中。“天理”是本心应时而起、当机而发的、在“欲”上表现出来的“中节之和”。本心是“天理”的枢纽,是个“活”物,因而“天理”也不是僵挺生硬、一成不变的条条框框。乾初说所的“天理”,实际上是“分殊”之理,不是“理一”之理。“理一”之理,乾初虽讳言,但我们不必为其讳言:在他的思想中,“理一”之理就是他所说的“本心”。“分殊”之理不是现成地摆在心中,故说“人心本无天理”。但是,发出此“分殊”之理的“本心”非他,正是“理一”之理。而此“理一”之理更是天理之本然。所以,乾初“单提本心”实际上就是以“天理”为首出,而非“以欲为首出”。乾初说“人欲恰好处,即天理”、“人欲正当处,即是理”、“两欲相参,而后有舍生取义之理”——不用说,“恰好不恰好”、“正当不正当”,是由本心之良来裁断,而非由“欲”自己来裁断;“两欲相参”,是由本心之良来“参”之,而非由“欲”自己来“参”之。所谓“裁断”、“参之”,并不是从心外拿来现成的标准尺度来絜长度短地衡量,而是“问诸心而已。心所不安者,必勿为,如是而已”(见上文)。

乾初与戴东两人对“欲”的理据不同,乾初注重的是礼法,而戴东则以“血气心知”为首出
  综上所论,还是将乾初之学定为以道德本心为首出者较为妥当。其强调“欲”是激于宋明儒特别是程朱儒者中的偏枯干瘪倾向使然,此与戴东原同。但是两人重“欲”的理据并不同。乾初是站在心学立场上,将僵枯、逼窄的“天理”激活、撑大,释放更多一些“生趣”,并未丢掉“天理”。相反,他很重视“礼法”。不仅自己立身处事一准儒者矩矱,而且“议礼尤精”,并著有《补新妇谱》、《丛桂堂家约》等隆礼之作,可谓秉礼之大儒。戴东原则为考据之大师,思想上痛诋“后儒以理杀人”。其学丢掉了前儒的“天理”,以“血气心知”为首出,已与宋明儒学传统成决裂之势。故梁任公说,“其哲学之立脚点,真可称二千年一大翻案”、“伦理学上一大革命”。(见《清代学术概论》)乾初之学则无此“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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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陈确简介

陈确(1604—1677),明末清初思想家,明末大儒刘宗周弟子。初名道永,字非玄,后改名确,字乾初,浙江海宁新仓(今海宁朝阳乡)人。年四十始与黄宗羲同受学于刘宗周。明亡后,隐居著述。晚年患拘挛之疾,病十余年而卒。他一生对宋明理学进行激烈批判。首先是揭露了“大学 ”中的非圣贤之书和“知止于至善”的观点,他认为“今日有今日之至善;明日有明日之至善”,根本没有绝对不变的所谓“至善”之标准。他说:“君子之于道也,亦学之不已而已”,反对朱熹之所谓“一旦豁然贯通”之观点。肯定人的善恶取决于后天之积习。他主张“气”、“才”、“性”三者不能分立,以否定宋儒关于天地之性(或谓“义理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对立,或天理与“人欲”对立之说教。他认为“天理从人欲中见,人欲恰到好处即天理也;向无人欲,则亦并无天理之可言矣”,并从反对禁欲思想中猛烈抨击了佛教。指出所谓“度尽众生”之实质,不过是要“灭绝众生”而已。他著有《大学辨》、《葬书》、《鼓言》和诗文集等。

本    名
陈确
别    称
道永
字    号
非玄
所处时代
明末清初
民族族群
出生地
浙江海宁新仓(今海宁朝阳乡)
出生时间
1604年
去世时间
1677年
主要作品
《大学辨》、《葬书》等
职    业
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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