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俞正燮
关于俞正燮不第的一种说法是遭到主考官曹振镛的淘汰
这次会试,阮元在考前就非常看好俞正燮,然而命运多舛的他再次名落孙山。关于这次春闱不第的原因,通常的说法是俞正燮的试卷为曹振镛所汰。如张穆《癸巳存稿序》云:
越年春(依前文为道光十三年),仪征太傅主会试,命下,诸巨公辄相与贺曰:“理初入毂矣!”闱文出,穆为效写官之役,经义、策问皆折衷群言,如读唐人《正义》、马氏《通考》,而汰其繁缉缛也。榜发,竞报罢。已知其卷在通州王寂原礼部房,礼部固力荐之,而新安相国深嫉迂诞之学,捆束置高阁,仪征初末之见也。
又如姚永朴《旧闻随笔》卷二云:
黟县俞理初先生正燮应礼部试,总裁为曹文正、阮文达两公。文达夙慕先生名,必欲得之,每遇三场五策详赡者,必以为理初也。及榜发不见名,遍搜落卷亦不得,甚讶之。文正徐取一卷出,曰:“此殆君所谓佳士乎? 吾平生最恶此琐琐者, 已摈之矣! ”验之,果然。
周作人对此有感而发说:“清季相传有做官六字口诀曰:多磕头,少说话。据云即此曹振镛所授也。有此见识,其为文正公也固宜,其摈斥俞理初亦正是当然耳。”阮元此次会试力荐俞正燮未能如愿,究其原因,是由于他和曹振镛在取士用人标准上大异其趣。《清史稿》卷三六四《阮元传》云:“嘉庆四年,偕大学士朱珪典会试,一时朴学高才搜罗殆尽。道光十三年,由云南入觐,特命典试,时称异数。与大学士曹振镛共事意不合,元歉然。以前次得人之盛不可复继。”清史馆臣所言“与大学士曹振镛共事意不合”,虽没有明说因何事不合,但从上述俞正燮落第之事看,他们二人不合之事就已不言自明了。
关于俞正燮不第的另一种说法是汪廷珍所为
不过,还有一种说法,俞正燮会试“未中”是汪廷珍所为。李岳瑞《春冰室野乘》云:
理初举于乡,数困公车。某科阮文达典会试,都下士走相贺曰:“理初登第矣!”王菽原礼部为同考官,得一卷,惊喜曰:“此非理初不办。”亟荐之。是日文达适有小疾,未阅卷。副总裁汪文端公廷珍,素讲宋学,深疾汉学之迂诞,得礼部所荐卷,阳为激赏,候礼部退,亟鐍诸笥中,亦不言其故。及将发榜,文达料理试卷,诧曰:“何不见理初卷耶?”命各房搜遗卷。礼部进曰:“某日得一卷,必系理初手笔,已荐之汪公矣。”文达转诘,文端坚称不知。文达无如何,浩叹而已。榜后,理初谒礼部,礼部持之痛哭, 折节与论友朋, 不敢以师礼自居。
此说虽为野史笔乘所载,影响却很大,广为学者所称引。然而,这种说法是无中生有的,纯属无稽之谈。因为汪廷珍一生曾两任会试总裁,除了前面提到道光二年之外,还有一次是在道光三年,“总裁:大学士曹振镛、礼部尚书汪廷珍、吏侍郎王引之、户侍郎穆彰阿(鹤舫)”[8] (卷十)。而这两次会试,阮元都不在京城,更没有参与其事。至于阮元为主考、王藻为房考的道光十三年的会试,汪廷珍既不可能是“副总裁”,更不会对俞正燮考卷“阳为激赏,候礼部退,亟鐍诸笥中,亦不言其故”,因为他早在道光七年(1827)就已经去世了。
时任房考王藻在《癸巳类稿序》云:
黟县俞正燮理初,敦甫夫子辛巳再典江南省试所得士也,与同门久而不相识。癸巳春闱,余忝于分校之役,得理初卷,异之,意其为皖省宿学无疑也。既又得徐卓荤生卷,二卷根抵相伯仲,同时并荐,荤生得隽而理初下策矣。比荤生来遏,询以皖省知名士,则首举理初。因撮闱文中一二语,趣荤生亟往询之,果理初也。
由此,他发出“荤生之与理初,遇不遇各有命”的感叹。俞正燮此次的意外落第,不仅王藻百感交集,就是十年之后的阮元,与人谈起此事,“犹扼腕太息,有余恨。……所惜者,国家失此宏通淹雅之材耳。”。
俞正燮屡试不第,一是跟他的个性有关系,二是与他所答内容有关系
对于俞正燮的“数困公车”的真正原因,除了前面提到曹振镛所谓“吾平生最恶此琐琐者”,不喜欢考据文章之外,后人还有其它猜测之词。如前文所述,一是很可能和俞正燮的性介不苟流俗的性格有关,如陈东辉指出,“俞正燮的会试落第与他这种不与俗谐、特立独行的脾性不无关系。用现时流行的说法,可以称之为不受世俗牢笼的知识精英”;二是更有可能和俞正燮的答题内容有关,如萧箑父、许苏民认为:“俞正燮的情理观,多借发挥经义、就事论事来表达。《癸巳类稿》中有《节妇说》、《贞女说》、《妒非女子恶德论》等文,分别对传统的‘节烈观’、‘七出’的道德戒律以及纳妾、强迫妇女裹足等罪恶的制度和习俗作了激烈的批判。仅由此看来,他的仕途不遇,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总之,俞正燮怀才不遇,人到中年后才去参加科考,绝非情愿,实属无可奈何之事,因为“在那个年代,参加科举考试是知识分子们共同奔走竞逐之人生道途,只要有可能,都想去一试身手,冀希鲤跃龙门,俞正燮自然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