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玄
郑玄以尊师重道为传教思想,尊师的实质在于重道
郑玄遵循儒家经籍中的一贯思想,力主尊师。他指出:尊尊师以教民,而以治政则无过差矣 (《礼记正义》卷二十二)。《诗·周南·葛覃》:言告师氏,言告言归。毛传:言,我也。郑玄笺:重言我者,尊重师教也 (《毛诗正义》卷一)。
值得注意的是,郑玄总是将尊师与重道联系在一起,这是他个人思想的体现。例如:《学记》 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所以尊师也。郑玄注:尊师重道焉,不使处臣位也 (《礼记正义》卷三十六)。《曲礼》:请业则起,请益则起。郑玄注:尊师重道也 (《礼记正义》卷二)。
《曲礼》:礼闻来学,不闻往教。这本是尊师之礼,郑玄也将其概括为尊道艺 (《礼记正义》卷一)。由此可见,在郑玄看来,尊师的实质在于重道。这是由于教师是道德和学术的代表者。马融曾说:师者,教人以事以谕诸德也 (《通典》卷五十三),郑玄继承了这一师说。也指出: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 (《周礼注疏》卷九),这种以重道的角度来看待尊师的意义的态度,比起单纯将师与天、地、君、亲来作比附的态度要积极得多。
郑玄认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起着主导和支配作用。他指出:师说之明,则弟子好述之,教者言非,则学者失问 (《礼记正义》卷三十六),这不仅反映了汉代经师具有巨大的权威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也是符合教学的一般规律的。
将郑玄对为师者所提出的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教师既然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所以郑玄说:师善则善。他将教师本身的品德、学识以及教学态度视为教育成败的关键。郑玄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第一,教师必须行以正直,这在儿童教育中尤为重要。郑玄说:小未有所知,常示以正物,以正教之,无诳欺 (《礼记正义》卷一),这种 以正教之的主张既是一项教育原则,又包含着对教师本人的严格要求。
第二,教师必须精通学业。郑玄批评那些自不晓经之义,但吟诵其所视简之文,多其难问 (《礼记正义》卷三十六)的教师,这种人看起来是教学方法不佳,其原因还在于他们自己对经籍就没有真正理解,又怎么可能教好别人呢?所以《学记》说:记问之学,不足以为人师。郑玄注:此或时师不必解,或学者所未能问 (《礼记正义》卷三十六)。总之,只知照本宣科,死诵经文,而自己没有研究成果的教师不能说是称职的。
第三,教师必须积极施教。虽然教师有不往教及不复告的戒律,但郑玄认为这并不是减轻教师的教育职责。首先,在教育对象上,郑玄认为人虚己自洁而来,当与其进之 (《郑氏逸书·论语注》卷四)。凡是虚心求学有上进心的,就应该予以促进,而不应因枝节问题而拒之门外。其次,在教学过程中,郑玄虽然反对填鸭式的强行灌注,但他也认为学者既开其端意,进而复问,乃极说之 (《礼记正义》卷三十六),而反对师肩所隐 (《礼记正义》卷三十六)的作法,可见郑玄并不否定教师的积极施教。
只是这种施教应在学生具有上进心和求知欲的情况下,以启发学生积极思考的方式进行。
第四,教师应该不断深造。按郑玄的话说,就是能够通过教育活动而见己道之所未达 (《礼记正义》卷三十六)。虽然是教诲别人,但要能够通过教育活动达到自反,即求诸己的目的;虽然是促进别人提高,但也要能自强,即自己也修业不敢倦。也就是说,教师既应是教育者,又应是受教育者。总之,教师只有具备以上几个方面的品格和作风,才能当之无愧于崇高的地位和重要职责。
郑玄毕生致力于儒家经籍的研究和传授。他破除了宗师和学派的门户藩篱,集汉代经学之大成,他的经注是后代经学教科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对儒家经籍中所记载的教育设置和教育观点作了大量精辟的阐发,其涉及面之广要超过一般思想家的专题论述。特别是郑玄的教育思想多以经注的形式出现,尽管有依附于经籍,失于支离的弱点,但在将儒家经籍内容奉为圣人之道的古代,却有着超出一般学者论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