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光第
刘光第家境贫寒,早年用功读书考取功名,却因一桩受贿案不愿做伪证而得罪上司,从此仕途渺茫
刘光第幼年时,父死家贫,母亲王氏在艰难竭蹶中,咬牙送子读书。虽然家里穷得每天只能买三文钱豆渣作菜,但她仍对刘光第督学极严,刘光第亦发愤读书,往往是三更回家,鸡鸣即起。光绪六年(1880年),二十一岁的刘光第参加县考,为案首(童子试第一名),得到县官陈锡囹的赏识和帮助,得以继续攻读,游学于成都锦江书院。二十三岁中举人,二十四岁中进士,授刑部广西司主事。
刘光第在刑部供职达十余年。此间,他在北京南西门外修复了一座废圃和几间旧舍作为寓所。那里风景诱人,屋外柳树下有一醴泉,泉水清澈如珠,蜂蝶翩翩而至,环境十分幽静。刘光第居此期间,除上班例行公事外,不交往权贵,不应酬筵席,常是闭门读书,埋头著作。在刑部任职十多年,京中知道他的人还很少。当时刑部受贿成风,刘光第却从不接受,而且办事十分谨慎,一丝不苟。一次,刑部司寇因受贿某案.要他“枉法之”,遭到拒绝,因而得罪了上司,失去升官的机缘。这使刘光第看清了朝政的腐朽。
刘光第同友人一同前往参加“保国会”力推变法,他与谭嗣同、杨锐、林旭合称“军机四卿”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二月,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变法维新运动,经过两年多的酝酿逐渐走向高潮。康有为发起成为以救亡图存为宗旨的“保国会”,刘光第偕同友人杨锐等欣然前往参加。四月十三日(6月11日),光绪帝在维新派的推动下,下诏“明定国是”,命康有为参赞新政,开始变法。七月,湖南巡抚陈宝箴以“器识宏远,廉正有为”,向光绪帝保荐刘光第。在召见时,刘光第向光绪帝力陈“国势艰危,与中外积弊,非力矫冗滥,无以图治”的变法主张,对论详直,为光绪帝所赏识。次日,光绪帝授予刘光第四品卿衔,军机章京行走,与谭嗣同、杨锐、林旭合称“军机四卿”,参与维新新政,总揽朝廷的纳谏大权。
这时的军机处,实际上成了变法维新的参谋部。当时光绪帝变法之心甚切,下诏求言,广开言路。因此,每日上奏的条陈多达数百起。刘光第与谭嗣同同值一班,整日批阅奏文,拟出处理意见呈光绪帝裁夺。在维新派的辅佐下,光绪帝颁布了“裁官、汰冗、节费、练兵、改科举之举,弛八旗之禁”等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教育诸方面一系列诏书,以“决去雍弊”,使得“民心大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