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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海被削职后自建“康家班社”,与王九思共创“康王腔”

作者:康海

 

康海自幼机敏,童年师从冯寅

康海(1475~1540)字德涵,号对山、沜东渔父,西安府武功县人(今陕西省武功县武功镇浒西庄人)。生于明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六月二十日,死于明世宗嘉靖十九年(1540)十二月十四日,享年66岁。
 

康海自幼机敏,童年事邑人冯寅为蒙师,习小学,“凡洒扫应对之属”,冯出仕后,又入关中理学名家习毛诗。成化二十二年,其父康镛从平阳知府任上归田,尝为之讲授古今贤圣掌故,期其效法。父退,海嬉戏如忘,父怒欲捶楚,问所授,海从容复述无可责。

康海为朋友辛苦奔波被连累,朋友却弃他与不顾

孝宗弘治七年(1494)入县学,时提学副使杨一清督学陕西,见海文,盛赞其才,言必中状元。24岁与三原马理同举于乡,次年赴京会试落榜。弘治十五年(1502),海28岁复参与会试,顺利通过殿试对策称旨。遂登进士第一,大魁天下。康海在殿试对策中,仗义执言,力陈改善吏制,裁汰庸官,重用才智之士,兴利除弊,升为翰林院修撰兼经筵讲官,曾参与修宪宗、孝宗两朝实录。武宗正德三年(1508)李梦阳入狱,为救文友,海往见同乡刘瑾,通宵畅饮,不日梦阳获释。八月,海奔母丧,途经顺德遇盗。正德五年(1510)八月,刘瑾事发,被脔割3357刀,凌迟处死。海以同乡受其株连,被削职为民。梦阳不曾进一言以救。遂以文为身累,倦于修辞。乃曰:“辞章小技耳,壮夫不为,吾咏歌舞蹈泉石间矣!”曾有人劝他向朝廷申辩其冤,以图起复,海断然拒绝。

康海放歌泉林30余年,名列明代“前七子

从此放形物外,寄情山水,广蓄优伶,制乐府、谐声容,自操琵琶创家乐班子,人称“康家班社”。与户县王九思共创“康王腔”,扶植周至张于朋、王兰卿组建张家班。曾广集千名艺人,参与秋神极赛活动。自己因谴责李梦阳写成的杂剧《中山狼》和《王兰卿服信明忠烈》杂剧,被之管弦,自此俳优。在康家班基础上组建的张家班,又名华庆班,在历史上活动长达500年之久。为重振北曲,为秦腔艺术的发展,建树了不朽的功勋。
海放歌泉林30余年,初衷不改。殁时。除诗文集外康,还著有散曲集《沜东乐府》、诗文集《对山集》、杂著《纳凉余兴》、《春游余录》等,尤以《武功县志》最为有名。评者认为康海编纂的《武功县志》体例严谨,源出《汉书》,“乡国之史,莫良于此。”后世编纂地方志,多以康氏此志作为楷模。因为文学理念相近,加上同时尊崇复古文风,与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朱应登、顾璘、陈沂、郑善夫、王九思等号称“十才子”,又与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王九思、王廷相号称“七才子”,亦即文学史上的明代“前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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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康海简介

康海(1475--1540)中国明代文学家。字德涵,号对山、沜东渔父,陕西武功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状元,任翰林院修撰。武宗时宦官刘瑾败,因名列瑾党而免官。以诗文名列“前七子”之一。所著有诗文集《对山集》、杂剧《中山狼》、散曲集《沜东乐府》等。


中文名
康海
别    名
字德涵,号对山、沜东渔父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陕西武功
出生日期
1475
逝世日期
1540
职    业
文学家
主要成就
文学史上的明代“前七子” 
发展秦腔艺术
代表作品
诗文集《对山集》、杂剧《中山狼》、散曲集《沜东乐府》
籍    贯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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