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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安石屡遭贬谪,与姜皎结怨又遭其陷害,故六十四岁抑郁而亡

作者:韦安石

 

唐睿宗时韦安石屡遭贬谪
十月,唐睿宗登上承天门,道:“如今朝廷政教存在很多缺陷,各地水旱成灾,国库日趋枯竭,官吏日益增多,这虽是朕德行浅薄所致,也和诸位宰相不称职有关。”于是将韦安石、郭元振、窦怀贞、李日知、张说五人同时罢相。韦安石仍保留尚书左仆射的虚衔,并充任东都留守。
 

 

后来,韦安石的女儿病逝,妻子薛氏怀疑是受到女婿宠婢的巫咒,命人将这个婢女抓捕,并殴打致死。韦安石因此受到御史中丞杨茂谦的弹劾,被贬为蒲州刺史,不久又改任青州刺史。
 

韦安石曾因拒绝太常卿姜皎的请托,故与姜皎结怨,遭其陷害

韦安石在蒲州时,曾拒绝太常卿姜皎的请托,因此与姜皎结怨。开元二年(714年),姜皎之弟姜晦担任御史中丞,指使侍御史洪子舆弹劾韦安石,洪子舆不肯。监察御史郭震为迎合姜晦,越级上奏道:“中宗驾崩时,遗命上皇(唐睿宗,时为相王)辅政,宗楚客、韦温却篡改遗诏,削去上皇辅政之权。韦安石时为宰相,不能有所匡正,理应治罪。”唐玄宗遂将韦安石贬为沔州别驾。
不久,姜晦又上奏朝廷,认为韦安石在督造定陵时曾贪占官府财物,朝廷又派人到沔州抄收赃物。韦安石叹道:“这只不过是想要我死罢了。”他愤恚不已,不久便病死在沔州,终年六十四岁。
开元十七年(729年),唐玄宗追赠韦安石为蒲州刺史。天宝元年(742年),韦安石因儿子韦陟显贵,又被追赠为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郇国公,赐谥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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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韦安石(651年-714年),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朝宰相,北周大司空韦孝宽曾孙。
韦安石出身于京兆韦氏郧公房,早年历任乾封尉、雍州司兵参军、膳部员外郎、永昌令、并德郑三州刺史、文昌右丞,并以鸾台侍郎之职加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成为宰相,后因得罪张易之被外放为扬州长史。
神龙政变后,韦安石历任刑部、吏部尚书,五月代张柬之为中书令,再次拜相,封郧国公,之后被罢为户部尚书,不久由户部尚书升任侍中,又改封郇国公。睿宗年间,韦安石因力保唐玄宗,不肯依附太平公主,被削去实权,担任尚书左仆射。
开元二年(714年),韦安石因得罪太常卿姜皎,被诬陷治罪,贬为沔州别驾,不久病死于沔州。时年64岁,开元十七年(公元729年)追赠同州刺史,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因其子韦陟显贵追赠韦安石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郇国公,追谥文贞。

本    名
韦安石
所处时代
唐朝
民族族群
汉人
出生地
京兆万年
出生时间
651年
去世时间
714年
主要成就
对抗太平公主
官    职
尚书左仆射
爵    位
郧国公→郇国公
谥    号
文贞
追    赠
开府仪同三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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