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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育黎拔力八达恢复了科举制,编撰了《大元通制》法典

作者:爱育黎拔力八达

 

爱育黎拔力八达恢复科举制,以儒家文化选拔人才,减少儒官竞争
爱育黎拔力八达儒化官僚队伍,是他改革元朝制度的重要措施。儒士以前在元朝政府中之所以没有起到重要作用,主要原因是以前各朝都没有把他们的学问视为补选官员的基本标准。大多数高官是以出身为评选标准而产生(通过承袭和荫的特权,荫即降等承袭其父辈的官职),而多数中下级官员则是由吏入官。结果是大多数官员并没有受过儒学教育,也不具备儒家的政治倾向。
为改善通过承荫得官者的教育水平,至大四年(1311年)下诏规定汉人职官子孙承荫,需考试一经一史,考试合格者直接任职,免去见习期。蒙古和色目职官子孙承荫者可以选择考试,通过考试的人授官时比原袭职务高一等。可能是为了减少儒官的竞争,由地方机构胥吏出身的官员可以出任的最高职务自四品官降为五品。爱育黎拔力八达还恢复了科举考试制度。
科举考试是中原王朝甄选统治精英的主要途径,所以在忽必烈朝不断围绕恢复考试问题展开争论,但是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在恢复科举考试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有两个原因。第一,由于元廷主要依靠承袭制补充官员队伍,采用考试制度将会损害蒙古、色目甚至汉人贵族家族的承袭和荫的特权。第二,在汉人士大夫中对考试是否是补充精英的有效制度和采用何种科目亦存在完全对立的看法。一派赞成采用宋朝和金朝的考试科目,注重文学和经学的考试。受朱熹对考试制度的观点影响颇深的理学家反对这种观点,主张在科目中去掉文学,注重重要经典和策问考试。科举考试一直没有恢复。
爱育黎拔力八达即位后,形势发生了变化。为了改善官员水平及顺应皇帝本人意愿,请求恢复科举考试的人逐增多。此时因为理学在元廷官员圈中已经占了优势,以前理学家提出的方案几乎未遭任何反对就被采纳了。
皇庆二年(1313年)颁诏并在其后的两年中首次实行的新考试制度,考试科目重经学而轻文学。它还指定朱熹集注的《四书》为所有参试者的标准用书,并以朱熹和其他宋儒注释的《五经》为汉人参试者增试科目的标准用书。这一变化有助于确定理学的国家正统学说地位,具有超出元代本身的历史意义,并被后来的明、清两代基本沿袭下来。
除此之外,新考试制度还有一些反映元朝统治下特有的多民旅社会的特征。在新制度下,蒙古和色目人的考试不仅比汉人、南人简单,他们还在种族制度下享有“同等席位”,通过各省考试参加会试的名额,按照四等人的划分,每等人75个名额。另外,为了不损害旧贵族家族的承袭特权和扰乱现存的官僚体制,登第殿试的名额控制在较低水平上,每次考试不超过100人。此后元廷举行了16次考试,考中进士的共计1139人。
爱育黎拔力八达恢复科举考试制度,既有文化意义,也有社会和政治意义。把儒家学说作为甄选精英的标准,给汉族士人入仕提供了一条正常的道路。这对江南的士人有利,因为那时候他们多被排除在官场之外。此外,考试制度也鼓励蒙古人和色目人学习汉学,特别是那些不属于贵族家族的人,并由此加速了征服者的汉化。

爱育黎拔力八达编撰了法典,从此元代法律变得成熟
编撰法典是爱育黎拔力八达改革元代制度而产生预期结果的另一个领域。可能是因为在多元文化社会确定统一的法典有难以克服的困难,也可能是因为蒙古统治精英认为统一法典会限制他们的权力所以采取了反对的态度,元廷从未制定一个通行全国的标准法典。缺乏法典引起了汉人官员的极大焦虑,他们进行了多次努力编撰法典和律例,以作为判案的依据。最早的补救措施是1291年颁布的《至元新格》,这大体上是个法令汇编。此后铁穆耳朝和海山朝编修法典的努力几乎毫无成效。
爱育黎拔力八达采取措施对这样的形势加以补救。在至大四年(1311年)即位的当月,他命令中书省臣汇集从忽必烈朝初年以来的律令条规。这一汇编工作于延祐三年(1316年)完成。但是对汇编的复审过程比预期的时间长得多。直到硕德八剌即位后两年的延祐十年(1323年),这一法典才以《大元通制》的名目正式颁行。这个新法典收录了的法律条文2400余条,分为断例、条格、诏制、别类四大类。
《大元通制》虽不是一个全面性的法典,按照现代法制史学者的观点,此书“是元代法律成熟的标志,因为它有充实的内容并采用了以《泰和律》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法典的结构”。《泰和律》是金朝的法典,它的编撰遵循的是唐代法典模式。但是,作为征服王朝的法典,《大元通制》没有完全照搬以前的中国法典。它在许多方面反映了蒙古人的习俗和元代特有的制度特征。《大元通制》和也是在爱育黎拔力八达朝由江西地方政府或私人编辑的《元典章》,是元代法制史的两个里程碑,也是征服王朝的元朝日趋成熟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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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爱育黎拔力八达一般指孛儿只斤·爱育黎拔力八达(1285年4月9日—1320年3月1日),元朝第四位皇帝,在位时间为1311年4月7日—1320年3月1日。蒙古帝国大汗,是元武宗弟,元武宗封他为皇太子,相约兄终弟及,叔侄相传。于武宗死时嗣位,年号皇庆和延祐。在位期间,减裁冗员,整顿朝政,实行科举制度,推行“以儒治国”政策,复兴元朝。在位九年,死后并未传位武宗之子和世瓎,而是传位其子元英宗硕德八剌。庙号仁宗,谥号圣文钦孝皇帝,汗号“普颜笃可汗”。

本    名
孛儿只斤·爱育黎拔力八达
别    称
元仁宗、普颜笃汗
所处时代
元朝
民族族群
蒙古族
出生地
上都路缙山县香水园
出生时间
1285年4月9日
去世时间
1320年3月1日
主要作品
风宪宏纲
主要成就
实行科举制度,整顿朝政
庙    号
仁宗
谥    号
圣文钦孝皇帝
汗    号
普颜笃汗
职    业
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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