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360

当前:首页 > 资料

雍正大力整顿财政,实行耗羡归公,建立养廉银等制度

作者:雍正

 

雍正整顿财政,严惩贪官污吏, 并特别设置了封桩库
清理钱粮亏空,是雍正帝关注的另一重大问题。他即位不到一月,就将此事提上日程。雍正帝认为钱粮亏空的主因是上司勒索与官员自身侵贪,这一判断切中要害。据此,他向各级官员发出警告,要求不得苛派民间,限期完结亏空,否则从重治罪。之后,雍正帝又成立了专司审查钱粮奏销的机构——会考府,由其亲信怡亲王允祥主持。同时,他还令允祥管理户部三库,以整顿财政。
除此之外,雍正帝还加大对亏空钱粮官员处分的力度。他一改其父的纵容态度,凡亏空钱粮者一律革职,并由本人负责归还。雍正二年八月,雍正帝鉴于相关案件量刑过轻,加重处罚:“那(挪)移一万两以上至二万两者,发边卫充军;二万两以上者,虽属那(挪)移,亦照侵盗钱粮例拟斩。”对因贪污、勒索而造成亏空的官员,雍正帝毫不留情,凡有犯者即革职抄家,用其家产赔偿亏空。他特别设置了一个封桩库,“凡一切赃款羡余银两,皆贮其内,至末年至三千余万,国用充足。”经过多年努力,康熙朝遗留的亏空基本追缴完毕。各级官员也大受威慑,不敢轻易以身试法。
 

雍正建立养廉银等制度,实行丁银摊入田赋一并征收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
清初沿袭明制,各地征收钱粮,加收“火耗”(碎银加火铸成银锭时的折耗,亦称耗羡)。实行中,官员任意加派,一两可加至数钱。因不在上交正额之内,官员从中任意侵贪,成为官场公行的陋习。康熙帝曾说,清官也取火耗。康熙末年,各地官员以火耗为名,肆意横征中饱,已无法限止。雍正帝清理钱粮时,山西巡抚诺眠与布政使高成龄在雍正二年(1724年)奏请将该省各地加派的火耗,提解布政使司库,以二十万两补完该省亏空,除公用外,分发给地方官员,称为“养廉”。雍正帝指出,历来火耗皆州县征收而加派横征,侵蚀国帑不下数百万。原因是各州县征收火耗分送上司,种种馈送,名目繁多,州县肆意贪污,上司曲为容隐,这是从来的积弊,应当消除。他采纳山西官员的建策,说“与其州县存火耗以养上司,何如上司拨火耗以养州县。”州县养上司是公开的非法贿赂。上司拨州县便成为合法的“养廉”,即官俸的补贴。山西实行后,各省相继仿效,以火耗补完亏空的钱粮,并分拨州县养廉。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又命各省督抚,就该省情形酌议具奏,着为定额。这一改革形成制度,称为“养廉银制度”,又称“耗羡归公”,即由上级官府依定额发给官员。以后火耗一分为三:一份给地方官养廉,一份弥补地方亏空,一份留地方公用。这样,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有助于廉政。
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从直隶巡抚李维钧之请,实行丁银摊入田赋一并征收的原则,改变过去按人丁、地亩双重征收标准,减轻了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负担。到乾隆时,这一政策推广到了全国。

免责声明:本文(含所附图片)由热心网友 “做迩的天” 上传发布,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参考资料

雍正简介

雍正帝(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一般指爱新觉罗·胤禛(1678.12.13—1735.10.08),即清世宗,清朝第五位皇帝,定都北京后第三位皇帝,康熙帝第四子,母为孝恭仁皇后,即德妃乌雅氏。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封贝勒;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胤禛被封为和硕雍亲王。在二废太子胤礽之后,胤禛积极经营争夺储位,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畅春园病逝,他继承皇位,次年改年号雍正。
雍正帝在位期间重整机构并且对吏治做了一系列改革。如为加强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实行改土归流。并且大力整顿财政,实行耗羡归公,建立养廉银制度等。特别是雍正七年(1729年)出兵青海,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同时设置军机处加强皇权。雍正帝在位期间,勤于政事,自诩“以勤先天下”、“朝乾夕惕”。他的一系列社会改革对于康乾盛世的连续具有关键性作用。雍正十三年(1735年)去世,庙号世宗,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葬清西陵之泰陵,传位其第四子弘历。

本    名
爱新觉罗·胤禛
别    称
雍正皇帝
所处时代
清朝
民族族群
满族
出生地
北京紫禁城永和宫
出生时间
1678年12月13日
去世时间
1735年10月8日
主要作品
《雍邸集》
主要成就
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推行改土归流、火耗归公等改革,设立军机处
庙    号
世宗
年    号
雍正
谥    号
宪皇帝
陵    寝
清泰陵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