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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鸿昌殉难的经过,以及就义前写给妻胡洪霞、兄弟和好友的遗嘱

作者:吉鸿昌

 

吉鸿昌殉难前镇定安详地向敌人要来纸和笔,挥笔疾书,写自己的革命一生,写蒋介石祸国殃民的种种丑行

面对“立时枪决”的命令,吉鸿昌镇定安详地向敌人要来纸和笔,挥笔疾书,写了自己坎坷曲折而终于走向革命道路的一生,历述蒋介石祸国殃民的种种丑行。在给夫人胡红霞的遗嘱中写道:“夫今死矣,是为时代而牺牲……”吉鸿昌披上斗篷,从容不迫地走向刑场。他用树枝作笔,以大地为纸,写下了浩然正气的就义诗:“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吉鸿昌声色俱厉地对国民党喝道:“我为抗日而死,为革命而死,不能跪下挨枪,死后也不能倒下,给我拿把椅子来!”吉鸿昌又命令道:“到前面开枪!共产党员要死得光明正大,决不能在背后挨枪,我要亲眼看着蒋介石的子弹是怎样打死我的!”当特务在吉鸿昌面前颤抖着举起枪时,他振臂高呼:“万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革命万岁!”。

吉鸿昌就义前写给妻胡洪霞的遗嘱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吉鸿昌就义前写给妻胡洪霞的遗嘱。原文如下:

洪霞吾妻鉴:夫今死矣,是为时代而牺牲。人终有一死,我死您也不必过悲伤,因还有儿女得您照应,家中余产不可分给别人,留作教养子女干等用,我笔嘱矣。小儿还是在天津托喻先生照料,上学以成有用之才也,家中继母已托二、三、四弟照应教(孝)敬,你不必回家可也。

吉鸿昌就义前写给兄弟的遗嘱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吉鸿昌就义前写给兄弟的遗嘱。全文如下:

国昌、永昌、加昌等见字兄已死矣,家中事俱已分清,您嫂洪霞及小儿鸿男、悌悌由您洪霞嫂教养,吾弟念手足之情照应可也,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嘱托继母奉养之责,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负父兄之托也。

兄 吉鸿昌书

十一月二十四日十一时冲

吉鸿昌就义前写给好友的遗嘱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吉鸿昌就义前写给好友的遗嘱。全文如下:

欣农、仰心、遐福、慈情诸先生鉴:昌为时代而死矣,家中事及母亲已托二、三、四弟奉养,儿女均托洪霞教养不必回家,在津托喻先生照料教育,吾先父所办学校校款欣农遐福均悉,并先父在日已交地方正绅办理,所虑者吾死后恐吾弟等有不明白之处还要强行分产,诸君证明已有其父兄遗嘱,属吕潭地方学校教育地方贫穷子弟而设款项皆由先父捐助,非先父兄私产也。永昌弟鉴:兄死矣家产由先父已分清学校款您不必过问,您嫂洪霞教养两子您能照料则照料否则不必过问,听之可也,有不尽之言大家商量办去,我心已乱不能再往下写,特此最后一信祈兄等竭力帮助生者感激死者结草鉴书匆匆不尽馀言。

吉鸿昌手启

十一月廿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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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吉鸿昌(1895—1934年),字世五,原名吉恒立,抗日英雄,爱国将领,河南省扶沟人,祖籍陕西韩城县西原村吉家巷。1913年入冯玉祥部,从士兵递升至军长,骁勇善战。1932年加入,1934年参与组织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被推为主任委员,秘密印刷《民族战旗》报,宣传抗日,联络各方,准备重新组织抗日武装。

11月9日,在天津法租界遭军统特务暗杀受伤,遭工部局逮捕。为置吉鸿昌于死地,宋美龄不遗余力,她拿公款向租界行贿,将吉鸿昌引渡到北平军分会。11月24日,经蒋介石下令,吉鸿昌被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时年39岁。2009年他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2014年9月1日,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中文名
吉鸿昌
别    名
原名吉恒立,字世五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河南省扶沟县吕潭镇
出生日期
1895年10月18日
逝世日期
1934年11月24 日
职    业
将军
主要成就
全国“双百”英雄模范人物 
抗击日军
祖    籍
陕西韩城县西原村吉家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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