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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鸿昌的诗词著作报国杀贼,以及铁军的轶事典故

作者:吉鸿昌

 

吉鸿昌的诗词报国杀贼,作于开赴张北抗日前线前

报国杀贼

有贼无我,有我无贼。

非贼杀我,即我杀贼。

半壁河山,业经改色。

是好男儿,舍身报国。

抗日同盟军第一次军民代表大会任命吉鸿昌为北路军前敌总指挥。吉鸿昌率领抗日同盟军,于6月20日开赴张北抗日前线。出征之前,吉鸿昌做战前动员讲话。并铿锵有力地赋此诗。之后,抗日同盟军半月之内收复了康保、宝昌、沽源,并与日伪军激战七天七夜,一举收复塞北重镇多伦。这是“九·一八”事变以来中国军队首次从日军手中收复的第一片国土,举国为之振奋。

吉鸿昌的轶事典故,被任命为第36旅旅长,不改“当兵救国,为民造福”的初衷,所部被誉为“铁军”

1925年10月,吉鸿昌升任绥远省督统署直辖骑兵团团长兼警务处处长。不久又被任命为第36旅旅长。十几年里,吉鸿昌虽不断升官,但却丝毫没有改变“当兵救国,为民造福”的初衷,时刻铭记着父亲“作官即不许发财”的教诲,并把这句写在细瓷碗上,交给陶器厂仿照烧制,发给部下以勉励大家廉洁奉公。他严于律己,也约束部队不许扰民。吉鸿昌结识共产党员宣侠父等人,开始接触革命思想,吉鸿昌所部被誉为“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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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吉鸿昌(1895—1934年),字世五,原名吉恒立,抗日英雄,爱国将领,河南省扶沟人,祖籍陕西韩城县西原村吉家巷。1913年入冯玉祥部,从士兵递升至军长,骁勇善战。1932年加入,1934年参与组织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被推为主任委员,秘密印刷《民族战旗》报,宣传抗日,联络各方,准备重新组织抗日武装。

11月9日,在天津法租界遭军统特务暗杀受伤,遭工部局逮捕。为置吉鸿昌于死地,宋美龄不遗余力,她拿公款向租界行贿,将吉鸿昌引渡到北平军分会。11月24日,经蒋介石下令,吉鸿昌被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时年39岁。2009年他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2014年9月1日,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中文名
吉鸿昌
别    名
原名吉恒立,字世五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河南省扶沟县吕潭镇
出生日期
1895年10月18日
逝世日期
1934年11月24 日
职    业
将军
主要成就
全国“双百”英雄模范人物 
抗击日军
祖    籍
陕西韩城县西原村吉家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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