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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则生平之被贬去世和死后哀荣,被唐睿宗追赠为秘书监,谥号为元

作者:朱敬则

 

因侍御史冉祖雍诬告,朱敬则被贬,还乡之时身边无淮南一物,只有乘马一匹,景云三年在家中去世

神龙元年(705年),朱敬则调出朝廷到郑州任刺史。不久告老还乡。第二年(706年),因侍御史冉祖雍一向与朱敬则不和,便诬告说他与王同皎亲善,贬为卢州刺史。经数月,等继任者到来,他便还乡。还乡时,身边无淮南一物,只有乘马一匹,他的子侄都步行跟随归乡。朱敬则重然诺,善与人交,每救人急难,不求其报答。他与他的堂兄弟同居四十多年,财产不分彼此。他很能识才知人,凡是他品评的人,后来都如他所评论的。

景云三年(712年)五月,朱敬则在家中去世,享年七十五岁。

朱敬则的死后哀荣,在刘幽求的劝说下唐睿宗追赠朱敬则秘书监,谥号为元

唐睿宗李旦即位,曾对侍臣说:“神龙年以来,李多祚、王同皎恢复原官,韦月将、燕钦融都有褒赠,不晓得现在还有什么人还含有冤曲的。”吏部尚书高幽求回答说:“原郑州刺史朱敬则,过去在武则天时任正谏大夫,主持政事,忠贞义烈,为天下人所推崇。神龙年时,被宗楚客、冉祖雍等诬陷,贬授卢州刺史。长安年中,他曾对我说:‘相王一定会承运受命,我们应当尽节侍奉。’到韦庶人篡权干扰朝政,臣于是见危赴难,希望有今天的振兴,虽然是武则天造成,也与朱敬则先开启我的思想分不开。现在陛下龙兴宝位,凶党就戮,但朱敬则还含冤九泉。未蒙昭雪。”唐睿宗同意刘幽求的话,追赠朱敬则秘书监,谥号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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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朱敬则(635年—709年),字少连,亳州永城(今河南永城)人。 唐朝大臣、史学家。他好学,重节义,爱助人。唐高宗时,任右补厥。武则天称制,广开密告之门,罗织诬陷,诛杀大臣。敬则进谏,武后采纳他的建议,并提升他为正谏大夫兼修国史。不久,检校左庶子魏元忠因恒国公张易之的陷害被判处死刑,朝内的大臣都因惧怕张的权势而不敢挺身谏阻,唯有朱敬则向武则天劝阻说:“元忠对朝廷忠心耿耿,对他所加的罪名没有事实,如果杀了他,会使天下的人失望。”武则天从谏,魏元忠才得赦免。
后来,官至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治理国家事务常以用人为先决条件。但因他的性情直爽,触犯了时政,被贬为郑州刺史。他为官清廉,辞官归来时只一人一马别无所有。唐中宗景龙三年(709年)去世,享年75岁。著有《十代兴亡论》、《五等论》等书。唐睿宗即位后,追赠其为秘书监,谥号为元。

中文名
朱敬则
别    名
少连
国    籍
唐朝(武周)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亳州永城
出生日期
635年
逝世日期
709年
职    业
宰相,史学家
主要成就
劝谏武则天滥杀,选拔大量人才
代表作品
《十代兴亡论》《五等论》
官    职
同凤阁鸾台平章事、郑州刺史
追    赠
秘书监
谥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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