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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敏中足智多谋、志意高远,以及《宋史》中对他的事迹都有记载

作者:向敏中

 

向敏中巧断命案,最终抓到真凶,还好人一个清白
向敏中在西京任职期间,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件,有名和尚路经一村落,见天色已晚,就央求屋主请求借住一宿,但被屋主婉拒,不得已,和尚只好暂且栖身屋主停放在屋外的车厢里。到了半夜,和尚突然惊醒,看见一名贼人背着一名妇人,手上提着包袱翻过屋墙后,匆忙离去。和尚不由在心中盘算道,早些时屋主拒绝我入屋借宿,如今若这屋主发现妻子跑了,财物也不见了,明天一定会找我算帐,不如赶紧离开此地。不料和尚因心慌没留意,竟误坠一口枯井中。坠入枯井后。才发现那位随强盗翻墙逃逸的妇人,已被强盗灭口,弃尸井中。


第二天,屋主果然循着脚印追踪至到井边,把和尚送进官府,和尚百口莫辩,只好供认,自己先诱拐妇人携带财物与自己私奔,但因害怕屋主派人追捕,只好杀了妇人再投井弃尸,而自己也因不小心而落井,至于放在井边的财物,则不知是何人取去。狱卒将报告呈送府台,府台认为罪证确实,应即宣判。只有向敏中认为赃物遗失非常可疑,于是单独审问和尚,终于得知实情,于是派密探到各地访查。
一天,密探走进村落中一家小吃店吃饭,老板娘听说他从府城来,就问他:“和尚杀人的案子,现在有没有新的发展?”密探故意骗她说:“昨天已判刑处死了。”老板娘问:“如果现在抓到真凶会怎么样呢?”“这件凶杀案已结案,和尚也处死了,即使抓到真凶也没有差别,官府不会再过问了。”老板娘说:“这话听了真难过,那妇人是我们村子里一个叫某甲(人的代称)的年轻人杀的。”接着把某甲的住处指给密探看,密探于是循所指方向将某甲逮捕并取出赃物,某甲坦承罪状,和尚也无罪释放。
史籍《隆平集·卷九》、《东都事略·卷四十》中对向敏中都有所记载
《隆平集·卷九》
《东都事略·卷四十》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列传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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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向敏中(949年-1020年4月23日),字常之,开封(今河南开封)人,北宋大臣。后汉符离令向瑀之子。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进士及第,历任工部郎中、给事中等。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年),拜同平章事。受任后,向敏中谢绝客人,门庭寂静无声,真宗因而称赞说:“敏中大耐官职!”咸平五年(1002年),再次拜相。
晚年因买薛居正宅院,并与张齐贤争娶薛惟吉遗孀,被指责“洁之操蔑闻”,贬户部侍郎,出知永兴军。天禧四年(1020年)去世,年七十二岁,真宗为其废朝三日,追赠太尉、中书令,谥号文简,后因曾孙女向氏为神宗皇后加赠燕王。有文集十五卷。

本    名
向敏中
别    称
向文简
字    号
字常之
所处时代
北宋
民族族群
宋人
出生地
开封
出生时间
949年
去世时间
1020年4月23日
主要作品
文集十五卷
官    职
左仆射、昭文馆大学士
爵    位
燕王(追封)
追    赠
太尉、中书令
谥    号
文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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