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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惠卿的生平之二,拜为副相,以及在王安石初次罢相后初掌大权

作者:吕惠卿

 

熙宁六年吕惠卿因为王安石的提举被任命为知谏院,翰林学士,因为吕惠卿虽然王安石离任但新法仍能继续推行

熙宁三年(1070年)九月,吕惠卿因为他父亲离世而去职,守孝结束后,他又被任命为天章阁侍讲、同修起居注,后又升为知制诰,判国子监。熙宁六年(1073年)四月,设置经义局,负责编撰《诗》、《书》、《周礼》三书的经义,王安石为提举,吕惠卿和王安石之子王雱一同修撰《三经新义》。吕惠卿后又被任命为知谏院,翰林学士。

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以郑侠向神宗进献灾民图为导火索,在朝野的非议乃至慈圣和宣仁两宫太后的压力下,王安石请求离任。吕惠卿指使他的党羽变换姓名,每日投匦上书挽留王安石。王安石力荐韩绛为相以代其位并以吕惠卿为参知政事辅佐韩绛,吕惠卿害怕安石离任后,新法必定动摇,于是遍发书信给各监司、郡守,让他们上书陈述利害向皇帝施压,然后从容地请求皇帝下诏,表明始终不因官吏违法而废除新法。因此,王安石新法得到更坚决地推行。

吕升卿初掌大权废罢制科,政见不同的人就被谪放,制定五等丁产簿,推动青苗法

熙宁七年(1074年)五月,为在皇帝身边施加影响力,尽管其弟弟馆阁校勘吕升卿不学无术,吕惠卿却依旧推荐他和国子监直讲沈季长一同为崇政殿说书,每每进宫侍讲,吕升卿总是舍弃经义不谈而论钱财货物,神宗有时问之以经义,吕升卿不能应对,便立刻示意沈季长从旁代为回答。

同在五月,废罢制科,王安石执政时考进士已不考诗赋,王安石认为进士所考与制科无异,不必有制科之试,到吕惠卿执政时,再次提出制科只有记诵,却不深究经义,于是宋神宗下诏废罢制科。但是当时的冯京却极力反对这项决定,虽未成功,却因此与吕惠卿结下怨恨。

六月,郑侠上书说吕惠卿结党为奸,堵塞言路,认为他是还未除尽的奸人。吕惠卿大怒并命中丞邓绾、知制诰邓润甫惩治他,郑侠被谪放至汀州。 

七月,吕惠卿又采用弟弟曲阳县尉吕和卿的计谋,制定五等丁产簿,让百姓自报家财,连一两只家中禽畜都不许遗漏。还允许他人告发隐瞒家产者,用被告者财产的三分之一充赏告发的人,百姓不胜其困。又靠保甲正长发放青苗钱,还让保甲内的人一同前往官府认领,不得遗漏一人,以至于上下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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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吕惠卿(1032年-1111年),字吉甫,号恩祖,汉族,泉州南安水头镇朴里人,北宋宰相,政治改革家,王安石变法中的二号人物,为推动变法做出了许多贡献。和王安石情同师徒,后因事生恨;宦途起伏不定,后半生一直在朝外辗转,历任翰林学士、知军器监、参知政事、知太原府等职。嘉祐二年(1057年)中进士,因和王安石政治理念相合而获得他的器重,还得到了宋神宗的信任。在熙宁初年王安石执政时期,帮助他推动了青苗法、市易法等数项改革。王安石第一次被罢相后,吕惠卿出任参知政事(副宰相),继续推动变法,变法过程中,和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成为参知政事后与王安石发生矛盾,二人关系破灭,王安石回朝后,吕惠卿因连坐其弟罪责被贬出京,从此远离政治中心。在边镜,吕惠卿历任鄜延路经略使、知太原府等职,继续推动置将法等军事改革的进行。宋哲宗即位后,吕惠卿被高太后支持的保守派迅速打倒,贬为建宁军节度副使。在哲宗亲政后,又得到任用,但再也无法进入政治中心。宋徽宗年间,于醴泉观使任上致仕,死后被追赠为开府仪同三司。后追谥“文敏”。
吕惠卿大半生都被卷入新旧党的争斗,宦途也因此非常波折,评价也出现极大分歧,史书上认为他背信弃义、祸国无耻,人格低劣;而在后世对王安石变法重新定义后,认为他是卓有才能的政治改革家。

本    名
吕惠卿
别    称
吕吉甫
字    号
字吉甫,号恩祖
所处时代
北宋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泉州南安水头镇朴里村
出生时间
天圣十年(1032年)
去世时间
政和元年(1111年)
主要作品
《吕吉甫文集》、《道德真经传》、《县法》
主要成就
维护新法继续推行
职    业
政治改革家
官    职
参知政事、知大名府等
谥    号
文敏
追    赠
开府仪同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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