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顼
政治方面,赵顼大力支持王安石主持熙宁变法,后又亲自主持元丰改制解决冗官冗费的问题
在政治上神宗还是勉力维持新政局面的。在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后,守旧势力以为时事将有大变。神宗却明确下诏说明新法“间有未安,考察修完,期底至当。士大夫其务奉承之,以称朕意。无或狃于故常,以戾吾法。敢有弗率,必罚而不赦”。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后,终神宗朝,除方田法罢废及部分新法条文被稍作调整外,新法基本上得以贯彻执行。神宗对在外地任职的王安石也多有关照,如公元1077年(北宋熙宁十年)以王安石为集禧观使;公元1078年(北宋元丰元年)以王安石为尚书左仆射、舒国公、集禧观使;公元1080(北宋元丰三年)改制,则以王安石为特进,改封荆国公。
公元1078年(北宋元丰年)间,神宗亲自主持改制,希望在保持新法既得成果的基础上,在某些方面使改革有所推进。他绕开容易引起争论的理财问题,而把注意力放在整顿冗官和强化军兵保甲问题上。冗官冗费是宋朝官僚政治的毒瘤,宋初,太祖、太宗二朝为了加强皇权,广授官职以分宰相和省、部、寺、监之权,授官制度复杂,有官、职、差遣之分,造成机构重叠,闲官冗费等弊端。元丰三年八月,神宗正式启动官制改革,他首先从积弊最深的差遣制度入手,诏令撤销只领空名的官职,原作为虚职的省、部、寺、监各官皆实际任事。并采用旧文散官的名称编成官阶,作为官员俸禄及升降的品阶标准。公元1082年(北宋元丰五年),以《唐六典》为蓝本,颁行三省、枢密、六部新官制。元丰年间中央官制的改革,虽然局限性很大,但表现了神宗维持新政,继续改革的心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宋初以来混乱的官僚体制,奠定了北宋后期和南宋中央官制的基本构架。
经济方面,赵顼坚持的熙宁变法,使得国家财政收入大大增加,城镇商品经济取得了空前发展
熙宁变法使得宋王朝又重新恢复了生机与活力。新法的实行,大大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社会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垦田面积大幅度增加,全国高达七亿亩耕地,单位面积产量普遍提高,多种矿产品产量为汉代、唐中叶的数倍至数十倍,城镇商品经济取得了空前发展。宋朝军队的战斗力也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