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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党之狱是明初四血案之一,朱元璋因有人告发胡惟庸谋逆将其逮捕并处死,并颁布《昭示奸党录》,但明代史籍中胡惟庸案记载多有矛盾

作者:胡惟庸

 

胡党之狱是明初四血案之一,明太祖受邀去胡惟庸家观赏醴泉,被云奇告发其家中藏匿士兵,刀枪林立,将胡逮捕并处死,朱元璋亲自颁布《昭示奸党录》
胡党之狱又称为“胡惟庸案”,是明初四血案之一。
洪武十三年正月,丞相胡惟庸称他家的旧宅井里涌出了醴泉,邀请明太祖前来观赏。这是大明的祥瑞,朱元璋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一个名叫云奇的太监突然冲到皇帝的车马前,紧拉住缰绳,急的说不出话来。
卫士们立即将他拿下,乱棍齐上,差点把他打死,可是他仍然指着胡惟庸家的方向,不肯退下。朱元璋这才感到事情不妙,立即返回,登上宫城,发现胡惟庸家墙道里都藏着士兵,刀枪林立。于是立即下令将胡惟庸逮捕,当天即处死。 据《明太祖实录》记载,四天前,也就是正月甲午,中丞涂节已经告胡惟庸谋反,以明太祖猜忌多疑的性格,怎么还会去胡惟庸家看所谓的祥瑞?可见,云奇告变纯属子虚乌有。胡惟庸案前后株连竟达十馀年之久,诛杀了三万馀人,成为明初一大案,列洪武四大案之一(另三案为空印案,郭桓案,蓝玉案)。事后朱元璋还亲自颁布《昭示奸党录》,告诫臣下,切以胡惟庸为鉴。

明代史籍中关于胡惟庸案的记载多有矛盾,有学者指出其目的在于解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彻底废除宰相制度,吴晗的《胡惟庸党案考》证明胡惟庸案是一个冤案
明代史籍中关于胡惟庸案的记载多有矛盾,因此关于其是否确实谋反,当时便有人怀疑,明代史学家郑晓、王世贞等皆持否定态度。也有学者指出:所谓的胡谓庸案只是一个借口,目的就在于解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结果是彻底废除了宰相制度。
晚明学者钱谦益说:“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史家潘柽章更认为云奇之事为“凿空说鬼,有识者所不道”。胡惟庸如果要谋反,他在家里埋伏刀兵,能让人在城墙上轻易看见吗?几百年以后,也就是到了现代,明史学家吴晗写了一篇著名的文章叫《胡惟庸党案考》,把胡惟庸的案子从头到尾缕析了一遍,最后证明,胡惟庸案是一个冤案。
胡惟庸案,对中国历史影响重大。从此,相权被彻底剥夺,中国政治制度进一步走向君主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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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胡惟庸(?—1380年),汉族,濠州定远(今属安徽)人,与李善长同乡。明朝开国功臣,最后一任中书省丞相。因被疑叛乱,爆发了胡惟庸案,后被朱元璋处死。元至正十五年(1355),投奔朱元璋,历任主簿、通判、佥事等官。洪武三年(1370),任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进左丞相。受太祖宠信,居相位多年,结党营私,陷害异己,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奏章于己有碍则藏匿不呈。十三年,以“谋逆”罪被杀。其后太祖大兴胡党之狱,罗织罪名,连坐族诛者达三万余人。附:胡惟庸案 明太祖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明初,朱元璋对丞相胡惟庸专权擅政、结党营私、骄横跋扈的举动极为不满,采取种种方式对其制约。洪武十三年正月,有人上书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涂节、陈宁等处死。胡惟庸死后,其谋反“罪状”陆续被揭发。朱元璋为肃清“逆党”,株连杀戮者达3万余人。前后延续达10年之久,朱元璋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胡党”而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除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叶踦等1公、21侯。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遂罢丞相,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处以重刑。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明代史籍中关于胡惟庸案的记载多有矛盾,因此关于其是否确实谋反,当时便有人怀疑,明代史学家郑晓、王世贞等皆持否定态度。

本    名
胡惟庸
所处时代
明朝
民族族群
出生地
濠州定远县
去世时间
1380年
官    职
左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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