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严嵩
严嵩权倾皇室,不同意裕王、景王的婚事在各府举行,认为豫建太子为首务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在没有确立太子的情况下,安排裕王朱载垕(即后来的穆宗)、景王朱载圳婚事,诏于各府举行婚礼。严嵩不同意。这虽是先年亲王旧例,“但臣等思得府第浅窄,出府未免与外人易于相接,在亲王则可。今日事体不同,臣等再三计之,实有未安”。他认为可以“俱留在内成婚,亦于保护为便”。世宗不客气地问:“出府之不可,是害及二王,是害及朕,卿等明说来。”严嵩回答:“储贰名分未正,而又出居于外,虽应得者亦怀危疑。府第连接,仅隔一墙。从人众多,情各为主,易生嫌隙。此在二王不可不虑者也。先朝有太后在上,有中官、东宫,体势增重,主上尊安。今列后不在,至亲惟有二王,却俱出外,此在圣躬不可不虑者也。”一年以后,严嵩又进言:“自古帝王莫不以豫建太子为首务。臣叩奏密对,屡以为请,圣衷渊邃,久未施行。中外臣民引颈颙望,谓此大事,置而不讲,臣等何以辞其责!请及开岁之首则告举行。“
严嵩进入内阁,对日渐恶化的政局推波助澜,只顾媚上,祸国殃民
嘉靖“十五年以前,名为汰省,而经费已六七百万”此外,他还不时采木、采香和采珠玉珍宝。光禄寺库银,嘉靖十五年前积银八十万,自二十一年后,“供亿日增,余藏顿尽”严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内阁后又成为首辅的。面对日渐恶化的政局,他不仅没有向世宗提出任何规谏和改革方案,而且推波助澜,使局势向更乱更糟的方向发展。在他看来,皇帝可以为所欲为,不应受任何制约;臣下对皇帝只能顺水推舟,唯命是从,讨得皇帝的恩宠。这样就可以有权有势,人们都要仰其鼻息行事。至于国家百姓如何,似乎都可以不问不闻。正因为如此,所以凡是明世宗喜欢听的,即使是很不该说他也说;凡是明世宗想要做的,即使是荒唐可笑,他也毫不犹豫地去做,决不敢有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