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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军内部矛盾频发,李自成处决数名大将,贺锦归顺李闯

作者:贺锦

 

农民军内讧日益严重,李自成斩杀数名起义领袖
李自成击败孙传庭部,贺锦参加攻取汝宁的战斗。之后又参加南下湖广。从崇祯十五年(1642)夏天起,经过长期时分时合流动作战的各支起义军,终于在李自成的周围逐渐走向统一。攻取开封时,李自成已被推举为“奉天倡义营文武大将军”。到南下湖广襄阳等地区时,李自成的威望进一步提高,被推为“奉天倡义营文武大元帅”,从而出现了“百川分流、同归于海”的兴旺发达局面。各营领袖们长期习惯于各掌各的盘子,遇事自作主张,要转到遵命而行;本来是平起平坐的战友关系,各营之间是合则留、不合则去,保持着行动的完全自由,却要改为严格的上下级从属关系。这对于农民起义军领袖来说,是相当困难的。
特别是象罗汝才和革、左五营中的马守应、贺一龙这几位实力最强的领袖来说,更不容易做到放下架子,听命于人。加之明朝政府可能也对农民起义军首领之间的矛盾加以挑拨利用。这种不稳定的统一终于在很短的时间里就爆发为公开的对抗。崇祯十六年(1643)三月初,李自成以设宴为名,请罗汝才、贺一龙到老营赴宴。罗汝才心怀疑惧,借故谢绝;贺一龙却应邀而至。席间,李自成即命埋伏在左右的士卒把贺一龙处死。次日清晨,李自成亲领精骑一百余人来到曹营,说是有重要事情同罗汝才商量,进入罗汝才的卧室后即将罗杀死。接着向曹营的将士宣布罗汝才“通敌”的罪状,说明处决是迫不得已。

内讧爆发后,贺锦归顺李自成,竭力为其善后,居于要职
罗汝才、贺一龙的被杀,在起义军内部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存汉录》说:“汝才部下初多不服。自成百计笼络,半月始定。”《平寇志》说,汝才被杀后“一军大哗,闯贼以大队兵胁之,七日始定。”贺锦在“罗、贺事件”中站在李自成一边,为善后工作出了不少力,李自成在襄阳建立政权,整编军队。把起义军划分为担负攻城野战的五营和镇守重要城市和战略要地的地方军,授予各级将领以正式的职称,贺锦也被任为制将军,“在诸将之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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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贺锦简介

贺锦(?-1645),号左金王(一说争世王为贺锦、左金王为蔺养成),明末农民起义军将领。荥阳(今河南省荥阳县,位郑州市西)大会战时名列十三家之一。会后,在中原地区作战。1638年起义军受挫后,他仍坚持斗争。后于贺一龙、马守应转移至英山(今湖北省英山县,位鄂东罗田县东)、霍山(今安徽省霍山县,位六安市西南)、太湖(今安徽省巢湖市西)一带地区,与守应、刘希尧、蔺养成等合军,称“革左五营”。1642年与李自成联合,他与罗汝才相结,意欲自立一年。次年,李自成杀罗汝才,他亦受牵连被杀。

中文名
贺锦
别    名
左金王
民    族
出生日期
1645
主要成就
明末农民起义军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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