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鸣盛
王鸣盛治史还注重考辨史书记载真伪
王鸣盛治史,以“期于能得其实”为依归,故特重方法论的训练。积一生之治学经验,他总结出了一整套如何读书、如何校书、如何考辨史书记载之真伪的方法。其中,以通晓目录之学为前提的读书、由此而打下广博的知识基础,乃是以“得其实”为依归的史学研究的必要准备;但在古书未经校勘、语多讹夺的情况下,读书又须与校书相结合,二者互为前提;由校书而展开考辨史书记载之真伪的工作,读书、校书与辨伪又相互依存而密不可分。似乎可以说,他的读书法即校书法,校书法即辨伪法,一切都围绕着“期于能得其实”这一史学宗旨而展开。
王鸣盛如何校书?《十七史商榷序》说“余为改讹文,补脱文,去衍文,又举其中典制事迹,诠解蒙滞,审核踳驳,以成是书,故曰商榷也。”在王鸣盛这里,所谓“校书”并不仅仅是通常所理解的文字勘误的工作,而且是一项包括史实考证在内、以据实恢复历史之本来面目的科学研究的工作。他之所以把他的史学着作题名为《十七史商榷》,主要的着眼点就是要在史实的真伪方面与以往的史书、特别是官修的正史“商榷”一番。校勘的过程即是认认真真地读书的过程:“既校既读,亦随校随读,购借善本,再三雠勘。”至于考辨史书记载的真伪,则需借助于正史以外的多重证据。
在王鸣盛搜集的各种史料中,约分两类:一类是文献记载,包括野史笔记、方志谱牒、诸子百家、诗文别集、佛道典籍等等;另一类是文物资料,包括钟鼎尊彝之款识、山林冢墓祠庙伽蓝碑碣断阙之文;他认为这两类材料可以互相检照、互相印证,并且实际运用这两类材料进行“参伍错综,比物连类”的史学研究。这一方法,也就是后来王国维所说的“二重证据法”。
王鸣盛治史强调“金石之有关史学”
他认为古代的金石铭文资料,既可补充史书记载之阙,亦可纠正历史记载之讹。二者对于据实恢复历史的真相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利用金石资料补充史书记载之阙方面,他的发现对于史学研究的价值尤为重大。例如,《旧唐书》和《新唐书》都没有记载杨国忠与李林甫互相勾结陷害名将王忠嗣之事,但这件事却与后来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有非同寻常的关联。“史有所漏,赖碑得见”。王鸣盛乃依据元载撰写的《王忠嗣神道碑》补充了这一被遗漏了的重要史实,说明了王忠嗣遭受陷害的经过,从而为全面解说安史之乱何以发生、唐王朝何以由盛而衰提供了又一不可忽视的证据。诚如王鸣盛所云:“忠嗣在唐名将中当居第一等,其老谋成算,体国惠民,尤不易得。横遭冤诬,身颓业衰。使忠嗣得竟其用,不但二边无扰,亦无禄山之难矣。唐人自坏长城,乃天下之大不幸也。”至于凭借金石资料以纠正历史记载之讹,王鸣盛亦多有发现。如依据《李良臣碑》《李光进碑》和《李光颜碑》的拓本,纠正了《旧唐书》误把李良臣在平息安史之乱中的战功附会为其子李光进的战功的错误。如此等等,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