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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二游记的作文

《关于初三游记的作文》【第一篇】

初三游记作文

这个星期六,我们宿迁晚报小记者团,便赴徐州开始了一次有益的旅行。
首先来到的是颇负盛名的龟山汉墓。一进通道,一道红色的光线射了出来,大家都被吓了一跳。再听导游阿姨仔细一讲,原来,这是一道测试通道笔直程度的激光。走进大厅,正中有一根十分粗的擎天柱,我走近柱子,仔细地地打量一下,发现柱子上和墙上、都有一些鼓起来的小包,我迷惑不已,连忙跑到导游阿姨那,阿姨说:这是以前皇上的歌舞厅,以前的人不是太懂天上的星星,所以这的每一个小包都代表一个人。噢!我恍然大悟。紧接着,我们奔又向墓室内部走去。只见,墓室中央放置着一口巨大的棺椁,上面雕刻着精美绝伦的图案,我凑上前去,凝视欣赏着,真为古代劳动人民的精湛技艺所折服。
汽车载着我们驶往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只见巨石磷峋,林壑幽美,这就是美丽的云龙山。它由九节山头组成,南北走向,蜿蜒如龙,因山上常有云雾缭绕而得名。刚开始,我爬得很轻松,几乎是一步两个台阶,边跳边走的,渐渐的,我感觉到累了,脚步也放慢了一点,当爬到山顶的时候,我已是气喘吁吁。云龙山有两个地放令我感受最深,一个是系满了红布条的大树,听人你家说,只要在红布条上写下愿望,系在树上,愿望就能实现。还有一个就是山顶的那一个大平台,站在平台上,徐州的美景尽收眼底,近处云龙湖在阳光下波光粼粼,远处一座座高楼林立。
最后,我们怀着庄严肃穆的心情参观了淮海纪念塔。一进门,陈毅元帅亲笔题写的 淮海战役纪念馆七个大字,格外雄壮。进馆以后,导游阿姨向我们介绍了淮海战役那一幕幕悲壮激烈的情景故事。忆昔思今,我不由感叹,解放军多么伟大呀!正是他们不怕牺牲,抛头颅、洒热血,才能解放全中国,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屹立于世界之林,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短暂而又难忘的一日活动,我既欣赏了历史名城徐州的自然与人文景观,也受到了一次难忘的红色教育,小记者活动,让我受益匪浅!

这一天终于等到了,天刚蒙蒙亮我就起床了,我匆匆忙忙吃过早饭,便和妈妈坐上去南充市的公共汽车。一路欢声笑语,一路美景尽收眼底。经过一个小时左右,我们的车子不知不觉就到了南充车站。  
  嗨!我有半年没到南充市了,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南充的变化真是日新月异啊!宽敞的街道一尘不染,两边的人行道绿树成荫,鸟儿还在一些树枝上筑起了它们的安乐窝,它们也到闹市中安家落户来了。  
  我兴致勃勃地来到了著名景点北湖公园,巨大的北湖像一面闪闪发光的宝镜,把四周的高楼大厦尽情地倒映在湖水中,形成一幅幅美丽的画卷,真是好看极了。这时,一团团水泡从湖底涌了上来,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群五颜六色的鱼儿游过来了,它们有红的,有黄的、有黑的、还有白的,真是五彩斑瓓啊!它们摇动着柔柔的尾巴,摆动着光溜溜的头,张开圆圆的嘴,排列着足有几十米长的队伍傻呼呼的望着我。我想,这些小家伙们肯定是饿了,在等着我给它们喂食呢!我急急忙忙到旁边的小摊上买了几包鱼饲料,每当我向它们撒点饲料时,它们都争先恐后地跃出水面来争抢,有几次当我的手贴近水面时,它们简直疯狂地跳到我手里来抢食了。很长时间,我都陶醉在与鱼同乐的诗情画意中不能自拔,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真是太快乐了。   2页,当前第112

《关于初来乍到,多多关照的作文》【第二篇】

初来乍到,多多关照

  你看,粉白的脸蛋,两只充满自信的眼睛眨呀眨,眉毛又黑又长,长了一个蒜鼻头,和一张樱桃小嘴,那张小嘴藏着她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个小茶壶。从这张嘴巴说出的话,有时气得别人火冒三丈,抽泣不止;有时却能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因为她爱无拘无束,她爱快乐,她爱自由,所以就经常惹妈妈怒目圆睁,一脸哭笑.她其实就是我,快乐的我。
  我啊,其实也是有优点的,俗话说的好:“天生我材必有用。”人啊,都应该珍惜自己,所以,我从不自卑,尽管我很糊涂,我也不自卑,至于其他优点,嘻嘻,我还真数不出来了。
  优点不多,但缺点真不少,小时候,我真的是太无拘无束了,敢上房去逮一只迷途的鹦鹉,敢爬上树去捉知了;还居然敢和男孩子们打架……总之一几话:我爱无拘无束,我爱快乐,我爱自由.
  我的爱好是看漫画书,爱弹钢琴,什么都爱,只是不爱看科技书。好了,我什么都介绍完了,你一定要记住我哦,记的哦,我叫……一定要记住我的名字!

《关于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逃不过的作文》【第三篇】

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逃不过

  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宿舍的窗外是长满银杏树的街道,早上会有好多金色的叶子落在阳台上。那时候,我十八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常常和同伴去外面的超市买950毫升的牛奶和漂亮纸口袋装的话梅,然后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踢着黄叶子走过暮色初起的街。因为我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所以过着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理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因为心理的忧伤,我便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眼白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他从下面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蓝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我,他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有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哪个男生我喜欢。
  她了看他,对我说:“看起来不象好人吧。”我说:“对。”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初三。
  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到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转过身,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然后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我们在约会,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他笑了笑。我没走到很远的地方,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比如侦探小说,他的照片,张楚的歌,全都拿给我。
  紧接着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便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吃的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籽粒,我回来时,和他一起却看电影,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我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后来有一天,他找到我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巴掌,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他在没有让我见到他,是啊,还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我应该有所预感的,他怎么一生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的很快,他毕业了。
  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宿舍里很乱,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吃东西,有些人去上自习,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那晚我们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我们走到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进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他对我只不过是戏弄戏弄。这样想着,我也到了毕业的时候,我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因为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住进那四室两厅有花园的小楼里。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也不会像别的辅导员那样想办法整顿,我是个出了名的软弱派,很受学生欢迎。
  时间过的好快啊,转眼,又一批新生来报到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当然不是欧阳梓的复制。小权是小权,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方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他告诉我欧阳梓现在很辛福。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再后来我出差的时候,就去了他的家乡。
  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我们无话可说,他最后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有时候我是很执拗的,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我们就这样很淡的分别了。回去后,我开始张罗结婚的事。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人,又怎么会幸免呢。
  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教室的时候,初三的同学突然大声叫我,他们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放在教室最后一排,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是那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我看到了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榛生,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了。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作错了事,它带来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
  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是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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