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扞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2008年末,开始接触了一些文学作品,让我发现写这样的文字很舒服,写的时候会感到一丝丝快乐,并开始迷恋上写文章。谈不上写作,我对写作的理解很模糊,但我知道它的表现人内心的价值,所以谈到它时我会感到很慎重。文学是个好东西,至少它不会让人感到厌恶,我觉得。
文学是个好东西,不喜欢的人不会拒之千里,迷恋它的人,可以借它来表现出自己内心的世界。愿所有喜爱它的人对它更加喜爱,超越文字本身的价值,呵呵
从事文学创作有成就的人称为作家,我认识的中国第一位当代作家是王蒙,那是小学时我有一个好友也叫王蒙,听老师说有个作家也叫王蒙,于是我就劳劳记住了。也许不叫认识,只是知道中国有个叫做王蒙的作家罢了。要认识一位作家,不只是要知道他的名,他的书,更重要的是要读懂他所写的,知道他要所表达的。
他们所写的每个字往往都是他们内心的流畅,真情的流露。而他们心底的一丝丝无奈,也许他们自己并不察觉,但从他们所写的每个字的间缝中,却毫不掩饰地出现在读者眼前,而这些,才是读者真正想看到的。
我对文学的了解是平庸的,在我开始喜欢阅读文学作品前,知道中国当代作家和他们所着的作品是少之又少的。除了金庸琼瑶类之外,就只有巴金和王蒙刘墉了,但也从未读过他们的长篇作品,短篇倒是在语文课本上看见过几篇巴金的。从我开始触手文学作品到现在四个月来,对中外的作家名人也知道了甚多,但还是谈不上了解他们,因为我很多时候都是走马观花,这让我惭愧。
我想,作家们通过文字来表达自己内心所想是伟大的。文字本身透露着种种震慑人们的力量,敢爱敢恨,给予的,正是他们
文学小谈
对文学一直不敢有太多看法,也没有人能把文学论述得很完整、很透彻,但想到一些总是要说的。
文学总是跟人学密不可分的,文学分析着人学,而人学是文学的养料,二者如同球拍和球,互相弥补。文章无非是写人、写物、写景和写事理。写人自是人学,而写物和写景是作者的所见,是个人感受,故也与人学相适合,写事理自然是作者对一件事的看法或者说些大道理,是个人看法,与人学仍密不可分。所以自古以来就有文学即人学的说法。
对片面的文学来说,有经典的格式,但如今又提倡创新,不自觉地就陷入了矛盾之中。那么在文学的保守与创新上该怎样抉择呢?个人觉得,两者兼并、取长补短最为合适。有些不能创新的,例如唐诗宋词等,此类文体在特定的时期形成了特定的风格,各自有着规矩,倘若改了就是不尊重经典了;有些已经创新了的,例如现代诗歌,在古典诗歌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的创新,不拘泥于一定的套路,个性张扬,要写很容易,要脱颖而出却很困难。所以不能单方面的臆断各种文学的好坏,要投其所好、广泛涉猎才是。
很多人对于理解文学望而却步,觉着文学的崇高不是我们这些泛泛之辈可以谈论的。可我倒不这样认为,文学固然崇高,也是我们人类所创造,并非无法企及,而是我们没有达到某一高度。所以为了有朝一日能够达到那个高度,现在就应该去试着理解它。
蒲松龄说过: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文学的魅力对于痴迷它的人是无法言说的,为了一个灵感,可以一晚不睡觉,而为了一道数学题,做着做着就睡着了。当初吸引我的不是它的广度,而是它的深度,它复杂,难以捉摸,这使得我更有兴趣,希望能完全的了解它,可折腾了那么久,也就得到了一点皮毛而已。大概只有我的人学修炼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时,才能够的上它吧。
大概来说,任何人之于写作都不应为了迎合什么,而应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抑或是宣扬着有益于社会人的正能量。
高一:岳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