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文化大革命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高一:浅晗默
每天早晨醒来,看见第一屡阳光,确定自己的眼睛还可以看见这个世界就是幸福。
走在撒满落日余辉的小路上,听得见欢快的鸟叫,确定自己的耳朵还可以听见凡间任何声音就是幸福。
穿过一条花径,闻得见扑鼻的花香、,确定自己的鼻子还可以闻得见任何一种美妙的气味就是幸福。
开见喜欢的人,可以和他说几句话,确定自己的嘴巴还可以吐出动听的话语就是幸福。
张开双臂,可以拥抱自己想拥抱的人,确定自己的双臂还可以拥抱这个世界就是幸福。
可以轻快地走起来,确定自己的双臂还可以听话的行走和蹦跑就是幸福。
其实,幸福很简单。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每天早晨醒来,看见第一屡阳光,确定自己的眼睛还可以看见这个世界就是幸福。
走在撒满落日余辉的小路上,听得见欢快的鸟叫,确定自己的耳朵还可以听见凡间任何声音就是幸福。
穿过一条花径,闻得见扑鼻的花香、,确定自己的鼻子还可以闻得见任何一种美妙的气味就是幸福。
开见喜欢的人,可以和他说几句话,确定自己的嘴巴还可以吐出动听的话语就是幸福。
张开双臂,可以拥抱自己想拥抱的人,确定自己的双臂还可以拥抱这个世界就是幸福。
可以轻快地走起来,确定自己的双臂还可以听话的行走和蹦跑就是幸福。
其实,幸福很简单。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