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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满分的作文
《关于高考满分的作文》【第一篇】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三)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简评】
这是一篇充满机智和才情的优秀文章。作者以“乡下人”的身份,用满含迷惑、忧伤、自信的眼光来审视、“品味”城市中光怪陆离的时尚,在城市和乡村、文明与落后两个互为参照的世界中,表达了自己对时尚的感觉和理解。文章语言优美纯净,排比的修辞手法运用得比较自如。
《关于高考满分的作文》【第二篇】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十)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
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关于高考满分的作文》【第三篇】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十一)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简评】
时尚的范围很广,处处都说,难免蜻蜓点水,流于掠影。这位考生很聪明,只拣时尚中的发型变化,从头说起。从平头、分头、毛毛头,再到平头,发型随时尚变化,品味随发型变化,故事随品味展开。语言于幽默之中见深刻,主旨在叙说中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