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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满分的作文

《关于高考满分的作文》【第一篇】

  我在今夜失眠了,随着一只脚跨出高三,两条路摆在了我眼前,一条是选个热门的专业,将来成为腰缠万贯的大款;另一条是许多农村人都不愿走的路,一条在经济浪潮中快被淹没的路———农业。

  我翻身下床,走到窗前,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许多星星正一闪一闪的。这么多的星星让我想起了大忙时田里那些烈日下收割稻子的乡邻们,想起了在稻田里时隐时现的爸爸、妈妈。土地看着我出生,伴着我成长,田埂上,菜地里都深深印下了我一串串的足迹。当邻人的小孩还在父母怀里哭闹时,我已蹒跚着跟母亲下地;当别人刚学会写“蔬菜”两字时,我已知道了怎样种青菜、萝卜和茄子。我和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可是,做了几十年农民的爸爸妈妈却不希望我的未来与土地、与农业有关。为什么?一句话“做农民苦,做个好农民更苦。”是呀,做为农民的儿子这我能不知道吗?烈日下,妈妈常为那几棵芝麻而不停地舞动锄头;暴雨中,爸爸要为那几块秧苗而带着铁锹不住地巡视。每次看到他们如此辛劳,终了还要为一年的生计而苦恼,我的心就痛。他们付出了那么多,回报却很少,我的心在悲。

  爸爸妈妈多么希望我能找个好工作,轻轻松松地赚上大笔大笔的钱,能像地里的芝麻开花一样节节高升。我也曾这么想过,可每到这时,总有一股异潮在胸中翻滚,脑中总会浮现土地、庄稼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叔叔、婶婶们。

  我推开窗户,一阵凉风拂过脸颊,星星更加明亮了。也许消息闭塞的爸爸妈妈还不知道随着中国的入世,农业将向世界开放,外国的质优价廉的大米、小麦可能会将他们最后喘气的那点空隙堵死。我怎么能忍心看着疼我、爱我的乡邻牵着黄牛、扛着锄头提着锹去与外国人的卡车、联合收割机斗呢?

  落后的生产工具、陈旧的思想都制约着中国的基础———农业的发展。它的提高和创新需要一批富有科学知识的青年投身进去,延续了千年的农业机体需要有新的血液,也许我正合适。星星仍然在闪,仿佛在向我招手。我已有了明确的选择,明天我将为之而奋斗,这是身为农民子弟的责任,夜深了,我终于可以安然入睡了。

《关于高考满分的作文》【第二篇】

  我只是一介书生,所以难免卖点书呆子气。每每看《西游记》,总觉得既然孙大圣可以日行千里,为何不背着唐僧一步西天,也省得一路上千辛万苦,还有这妖那精的惦记着唐僧肉。

  如果一步西天,倒也爽快,只是师徒几人的关系恐怕也只能停留在“酒肉朋友”的层次上了。所谓“患难见真情”:八戒虽色,却处处念叨着师傅,偷了个西瓜还不忘分给师傅半个;沙僧虽傻,却任劳任怨,甘心做大伙儿的下手;悟空虽狂,可师傅有难,不也是不顾生死,降妖除魔吗?战场上结下的友情才是钢铁铸成的啊!倘若一切都太容易,那悟空充其量只是个开路的,沙僧充其量只是个脚夫,八戒逗逗大家开心而已,便是一个太无趣的故事了。

  如果一步西天,唐僧倒是可以省去一路的担惊受怕的搅扰,安心地吃斋念佛,朝发夕至,取回佛经。可所谓“出门长见识”,唐僧若只随徒儿们在云里雾里日行千里,又怎知这天底下人间的百态?敝人不才,未曾念过佛经,可也听说佛从人间来,人间酸甜苦辣尝尽,才换来“佛”超脱尘世的感悟,写入佛经,贻养后人。不经历千难万险,唐僧又怎能真正领悟这佛经的精深蕴意?阳光总在风雨后啊!

  真的可以一步西天,佛经取回,又怎么样呢?抑或,难道西天之行仅仅为了取回几本经书吗?

  没有遇上白骨精,没有进过盘丝洞,又怎知世间的险恶?没有住过高老庄,没有下过龙王庙,又怎知世间的冷暖?人性中的怯懦如何除去,人性中的恶性如何摆脱?至性如何养成,高僧如何修炼?倘没有这一路历尽艰难的感悟,又怎可获得?

  我们活在世上,总希望找这样的捷径,那样的捷径,叹为“一步登天”才是最大的财富。我们厌恶过程而只求所谓的结果,我们不管它是“猪肚”还是“蛇肚”,除了“豹尾”,我们什么也不要。所以今天我们还要防什么作弊,防什么替考,防什么徇私舞弊,防什么假冒伪劣。

  倘若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条取经之路,以开放的心态迎接磨难,迎接考验;倘若每个人看到的不仅是鲜花掌声围绕的“豹尾”,更祈求一个丰富多彩的“猪肚”,那我们得到的又岂止是那几句赞美之词呢?

  没有妖魔的取经之路,是一条南辕北辙的路。

  【简评】这是一篇有着杂文“由头”的规范的议论文。三个分论点,层层递进:①患难见真情;②出门长见识;③征程即真经。很有见解,很有力度。结尾处,笔锋一转,针砭时弊,痛快而淋漓。作者构思机智,文笔洒脱,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有时大词小用,有时举轻若重,有时粗俗,有时典雅,相互回落,和谐交融。什么是上好的议论文?此文可为榜样——有识,有色;有情,有趣;有板,有眼;有开,有合。后来者不妨也试一试。

《关于高考满分的作文》【第三篇】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

  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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