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说明
一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于:被。
四△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一、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二、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