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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陶的生平,与尧、舜、禹齐名的“上古四圣”之一,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

作者:皋陶

 

皋陶的出身,生于曲阜,本被大禹选定为继承人,可惜死在了大禹前面

舜因皋陶生于曲阜(一传为山西洪洞县皋陶村人),皋陶姓嬴(汉朝始误作偃姓),被大禹选为继承人,意外死亡,皋陶之子伯益继承之位。后来改李姓。约公元前2170年,皋陶卒,葬之于六(Lù),后代封地为皋城(今安徽六安市)。李唐皇朝认皋陶为李姓始祖,唐玄宗于天宝二年(公元743年)追封其为“德明皇帝”,即“大唐德明皇帝”,简称“唐德明帝”生于山东曲阜,亡于皋城(今安徽六安市)。

高阳氏的皋陶与高辛氏的契、后稷共同辅佐尧、舜、禹,是中国先秦史中一位深远影响的人物

尧都平阳(今山西临汾)。高阳氏的皋陶与高辛氏的契、后稷共同辅佐尧、舜、禹,成为中国先秦史中一位深远影响的人物。其创刑、造狱,倡导明刑弼教以化万民的思想为四千多年来我国各个时期制定、完善、充实各项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历史上被人们喻为“圣臣”。

在舜、禹时期任士师、大理官,负责氏族政权的刑罚、监狱、法治,即司法长官。皋陶被聘任为掌握刑法的官后,又被禹选为继承人,并协助禹处理领导事务。皋陶在禹之前先死了,而未能继位。皋陶是与尧、舜、禹齐名的“上古四圣”之一,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

皋陶立法,主张“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皋陶“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主张五刑处于辅助地位,对于有过激行为或者犯有罪行的人要先晓之以理,不听教化,再绳之以法。“五教”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意在教育人们懂得并恪守最基本的几种关系,使人们彼此亲睦,互相谦让,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实现一个没有犯罪行为的和谐社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所以,舜盛赞皋陶:“汝作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五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皋陶法律思想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德法结合,即道德与法律结合、德治与法治结合,“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二是民本思想,即强调重民、爱民、惠民,关注民生,听取民意,“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天聪明,自我民聪明”等即说明此理;三是司法公正,公平公正是皋陶司法的终极目标,獬豸断狱的故事实质上是神化了皋陶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断案如神的司法活动;四是天人合一,皋陶所言“天秩有礼”“天命有德”“天讨有罪”等是告诫人们要遵循天道,自然之理。

皋陶的晚年,帮助夏禹当上了中原华夏的大领袖,死后禹又把帝位让给了皋陶的儿子伯益,可惜大禹的儿子启起兵篡了位

皋陶帮助夏禹当上了中原华夏的大领袖。禹继帝位后,为了尊重禅让制度,推举皋陶当继承人,并让他全权处理政务。大禹继位后,江淮诸国对禹有不满情绪,他多次巡视江淮,宣讲大禹功绩:“身执耒锸,以为民先”,不畏艰险,吃苦耐劳,公而忘私,一心为民排除水患,使民安居乐业。终使淮夷畏威怀德,一致拥戴大禹。皋陶为开创华夏盛世立下赫赫功勋。但是,皋陶在禹帝死前就逝世了,传说活到106岁。皋陶的死,让禹又把帝位让给了伯益。

皋陶死后,葬于六,即今安徽六安市,这里古有皋陶墓,世人称之为公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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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皋陶简介

皋陶(gāo yáo),古代汉族传说中的人物,上古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为中国司法鼻祖。皋陶是与尧、舜、禹齐名的“上古四圣”之一,葬之于六(Lù),禹据其功德,封皋陶后裔于英、六一带(今安徽六安地区) ,故亦被尊为六安国始祖。
皋陶是一位贤臣,传说中生于尧帝统治的时候,曾经被舜任命为掌管刑法的“理官”,以正直闻名天下。皋陶的主要功绩有制定刑法和教育,帮助尧舜禹推行“五刑”、“五教”。用独角兽獬豸治狱,坚持公正;刑教兼施,要求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使社会和谐,天下大治。

本    名
皋陶
别    称
庭坚,皐陶,皋繇,皐繇,嬴聩
所处时代
上古时期
民族族群
华夏族
出生地
曲阜
出生时间
约公元前2280(与禹同时期,时间有待考证,此时间对不上)
去世时间
约公元前2170(与禹同时期,时间有待考证,此时间对不上)
主要作品
作士理民,制法作狱
主要成就
尧、舜、禹时期之政多出其手,行五刑五教
逝世地
皋城(今安徽六安市)
追    封
大唐德明皇帝
尊    称
中国司法鼻祖,六安国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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