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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咸的生平简介以及《后汉书》中的记录

作者:李咸

 
李咸在汉桓帝时,被拜将作大匠、大司农、大鸿胪、太仆
 
曾任高密令,后迁徐州刺史,又拜渔阳太守,度辽将军。汉桓帝时,拜将作大匠、大司农、大鸿胪、太仆。汉灵帝建宁四年(171)任太尉之职,汉灵帝熹平二(173)年三月,李咸被免去太尉之职,熹平四年(175)卒,享年76岁。
 
 
范晔《后汉书》无李咸传,李咸事迹零星散见于他人传记中。后汉大儒蔡邕曾为李咸作碑文《太尉李咸碑》(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蔡中郎集》题作《太尉汝南李公碑》)。
 
《后汉书》中无李咸传,李咸的事迹零星散见于他人传记中
 
李咸,字元贞,汝南人。累经州郡,以廉干知名,在朝清忠,权幸惮之。(《后汉书·张王种陈列传第四十六》
 
建宁四年(171),太仆李咸为太尉。(《后汉书·孝灵帝纪第八》
 
熹平二年(173)三月,太尉李咸免。(《后汉书·孝灵帝纪第八》
 
熹平元年,窦太后崩。太后本迁南宫云台,宦者积怨窦氏,遂以衣车载后尸,置城南市舍数日。中常侍曹节、王甫欲用贵人礼殡,帝曰:“太后亲立朕躬,统承大业。《诗》云:‘无德不报,无言不酬。’岂宜以贵人终乎?”于是发丧成礼。及将葬,节等复欲别葬太后,而以冯贵人配礻付。诏公卿大会朝堂,令中常侍赵忠监议。太尉李咸时病,乃扶舆而起,捣椒自随,谓妻子曰:“若皇太后不得配食桓帝,吾不生还矣。”既议,坐者数百人,各瞻望中官,良久莫肯先言。赵忠曰:“议当时定。”怪公卿以下各相顾望。球曰:“皇太后以盛德良家,母临天下,宜配先帝,是无所疑。”忠笑而言曰:“陈廷尉宜便操笔。”球即下议曰:“皇太后自在椒房,有聪明母仪之德。遭时不造,援立圣明,承继宗庙,功烈至重。先帝晏驾,因遇大狱,迁居空宫,不幸早世,家虽获罪,事非太后。今若别葬,诚先天下之望。且冯贵人冢墓被发,骸骨暴露,与贼并尸,魂灵污染,且无功于国,何宜上配至尊?”忠省球议,作色俯仰,蚩球曰:“陈廷尉建此议甚健!”球曰:“陈、窦既冤,皇太后无故幽闭,臣常痛心,天下愤叹。今日言之,退而受罪,宿昔之愿。”公卿以下,皆从球议。
 
李咸始不敢先发,见球辞正,然后大言曰:“臣本谓宜尔,诚与臣意合。”会者皆为之愧。曹节、王甫复争,以为梁后家犯恶逆,虽葬懿陵,武帝黜废卫后,而以李夫人配食。今窦氏罪深,岂得合葬先帝乎?李咸乃诣阙上疏曰:“臣伏惟章德窦后虐害恭怀,安思阎后家犯恶逆,而和帝无异葬之议,顺朝无贬降之文。至于卫后,孝武皇帝身所废弃,不可以为比。今长乐太后尊号在身,亲尝称制,坤育天下,且授立圣明,光隆皇祚。太后以陛下为子,陛下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子无黜母,臣无贬君,宜合葬宣陵,一如旧制。”帝省奏,谓曹节等曰:“窦氏虽为不道,而太后有德于朕,不宜降黜。”节等无复言,于是议者乃定。。(《后汉书·张王种陈列传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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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李咸简介

李咸(100年—175年),字元卓,另说字元贞,汝南郡西平(现河南省西平县)人。

本    名
李咸
字    号
字元卓
所处时代
汉朝
出生地
汝南郡西平
出生时间
100
去世时间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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