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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杀官奴连累父亲,探父交趾,归途遇险魂归南海

作者:王勃

 

王勃虢州任上杀死曹达,幸遇大赦,没有被处死

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击,是在虢州参军任上杀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咸亨二年(671年)秋冬,王勃从蜀地返回长安参加科选。他的朋友凌季友当时为虢州司法,说虢州药物丰富,而他知医识药草,便为他在虢州谋得一个参军之职。就在他任虢州参军期间,有个叫曹达的官奴犯罪,他将罪犯藏匿起来,后来又怕走漏风声,便杀死曹达以了其事,结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亏遇大赦,没有被处死。此事甚为蹊跷,王勃为什么要保护罪犯曹达,既藏匿保护又怎能将其杀死。据新旧《唐书》所载,王勃此次被祸,是因情才傲物,为同僚所嫉。官奴曹达事,有人怀疑为同僚设计构陷王勃,或者纯属诬陷,不无道理。这次被祸,虽遇赦未丢掉性命,但宣告了他仕途的终结。

王勃南海不幸溺水,惊悸而死

王勃因杀死官奴曹达,连累了他的父亲王福畴,王福畴从雍州司功参军被贬为交趾县令,远谪到南荒之外。这件事对王勃的打击,远远超过对自己的惩罚。王勃为人虽有放浪不羁的一面,但他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却以儒家的礼法为标尺。王勃在《上百里昌言疏》中表达了对父亲的内疚心情:“如勃尚何言哉!辱亲可谓深矣。诚宜灰身粉骨,以谢君父……今大人上延国谴,远宰边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东瓯而渡南海。嗟乎!此勃之罪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从中可体会到身为孝子的王勃内心强烈的羞愧和自责。王勃出狱后在家里停留了一年多,这时朝廷宣布恢复他的旧职,他已视宦海为畏途,没有接受。他在上元二年(675年)的秋天从洛阳出发沿运河南下,于八月中旬到达淮阴,又从淮阴到楚州,离开楚州,继续沿运河南下,入长江后折向西行,到了江宁。大约在上元三年(676年)春夏,王勃已至交趾王福畴处,见到了他生活窘困的父亲。不久后,王勃便踏上归途。当时正值夏季,南海风急浪高,王勃不幸溺水,惊悸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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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王勃简介

王勃(约650年-约676年),字子安,汉族,唐代诗人。古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出身儒学世家,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并称为“初唐四杰”,王勃为四杰之首。王勃自幼聪敏好学,据《旧唐书》记载,他六岁即能写文章,文笔流畅,被赞为“神童”。九岁时,读颜师古注《汉书》,作《指瑕》十卷以纠正其错。十六岁时,应幽素科试及第,授职朝散郎。因做《斗鸡檄》被赶出沛王府。之后,王勃历时三年游览巴蜀山川景物,创作了大量诗文。返回长安后,求补得虢州参军。在参军任上,因私杀官奴二次被贬。唐高宗上元三年(676年)八月,自交趾探望父亲返回时,不幸渡海溺水,惊悸而死。王勃在诗歌体裁上擅长五律和五绝,代表作品有《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主要文学成就是骈文,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堪称一时之最。代表作品有《滕王阁序》等。

本    名
王勃
字    号
字子安
所处时代
唐代
民族族群
汉人
出生地
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
出生时间
约650年
去世时间
约676年
主要作品
《滕王阁序》、《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等
主要成就
初唐四杰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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