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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锡哲学成就表现在唯物主义倾向、尊重自然规律方面

作者:刘禹锡

 
刘禹锡的哲学思想具有鲜明的唯物主义倾向,主要著作是《天论》三篇,进一步探索天人关系问题
 
 
刘禹锡的哲学思想具有鲜明的唯物主义倾向。主要著作是《天论》三篇。在宇宙论方面,他的唯物主义思想比柳宗元更进步。关于自然与人的关系,刘禹锡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观点,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他认为,人之所以产生唯心主义思想,是与社会现实有密切关系的。“法大行”的时候,社会上“是为公是,非为公非”,人们就不会产生祸福来自天命的思想;“法大弛”的时候,社会上是非颠倒,人不能胜天,天命论就在人间得到了宣扬的条件;“法小弛”的时候,社会上是非不清,人们就会对天命将信将疑。刘禹锡用社会实践解释天命论产生的根源,是在认识论方面的一个重大贡献。这也是刘禹锡对有神论社会根源的看法。
他认为,在法大行的社会里,是为公是,非为公非,蹈道必赏,违善必罚,人们就会说,祸福决定于人的行为,与天没有关系。在法大弛的社会里,是非颠倒过来,赏恒在佞,罚恒在直,人们对不合理的现象找不到解释,就不得不把一切归之于天。他又认为,当“理明”时,人们就不会讲“天命”;当“理昧”时,就不会不讲天命。刘禹锡从法弛和理昧来解释有神论产生的根源,可谓见解独到,他指出神是人在一定条件下创造出来的,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他在所写的《天论》三篇中,力求把柳宗元与韩愈的论战深入下去,进一步探索天人关系问题。他认为,“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自然),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天与人各有其自身的自然特点,“交相胜”,“还相用”。人虽不能干预自然界的职能和规律,但却可以利用和改造自然。
刘禹锡以自然科学为根据,补充了柳宗元的自然观他据此建立了天人关系学说
刘禹锡以自然科学为根据,补充了柳宗元的自然观。在对自然界的认识方面,刘禹锡认为整个自然界充满了有形的物质实体,天地之内不存在无形的东西。他批驳了魏晋玄学和佛教、道教关于“空”、“无”是宇宙本原的理论,认为“空”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空”不能超越物质形体而独立存在。这是对中国古代唯物主义自然观的重大发展。在关于宇宙万物的生成和发展方面,他认为万物的生长、发展是一种自然过程,动植物和人类是天地阴阳之气交互作用产生的。他还认为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有一定规律,宇宙万物是在互相矛盾和互相依存中无穷地运动发展着的。他据此建立了天人关系学说,指出天地万物各有其不同的职能和作用。自然界的职能在于生长繁殖万物,万物在生杀、壮健、衰老的自然发展过程中,遵循强胜弱败的竞争规律;人的职能在于利用自然规律和自然界所提供的物质资料,进行各种生产活动,向自然界谋取人们生活的需用品。刘禹锡提出:“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天论》上)他认为天不能干预人类社会的“治”或“乱”,人也不能改变自然界的运动规律。他还以科学知识为根据,宣传无神论,批判有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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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洛阳人,自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又自言系出中山。其先为中山靖王刘胜。唐朝文学家、哲学家,有“诗豪”之称。
刘禹锡贞元九年(793年),进士及第,初在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府中任记室,为杜佑所器重,后从杜佑入朝,为监察御史。贞元末,与柳宗元,陈谏、韩晔等结交于王叔文,形成了一个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后历任朗州司马、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主客郎中、礼部郎中、苏州刺史等职。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卒年七十,赠户部尚书。
刘禹锡诗文俱佳,涉猎题材广泛,与柳宗元并称“刘柳”,与韦应物、白居易合称“三杰”,并与白居易合称“刘白”,有《陋室铭》《竹枝词》《杨柳枝词》《乌衣巷》等名篇。哲学著作《天论》三篇,论述天的物质性,分析“天命论”产生的根源,具有唯物主义思想。有《刘梦得文集》,存世有《刘宾客集》。

本    名
刘禹锡
别    称
刘宾客、诗豪
字    号
字梦得 
号庐山人
所处时代
唐朝
民族族群
汉人
出生地
洛阳
出生时间
约772年
去世时间
约842年
主要作品
《刘梦得文集》《刘宾客文集》
主要成就
永贞革新、诗歌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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