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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黄清核“苏松”钱粮,被赞“挥击奄竖,九死不悔”,一生著作甚多

作者:袁黄

 

袁黄初入仕途清核“苏松”钱粮,被赞为“挥击奄竖,九死不悔”
初名表,后更名黄。初入仕途,即奉命清核“苏松”钱粮,上《赋役议》,又请减免额外加征米银10余条款,被豪绅所阻而作罢。任河北宝坻知县,时该县赋役倍于他县,积欠粮赋达万石,上条陈请减免旧额,建议由会通河水运皇木代替车运,朝廷允准。

 

于是宝坻得以减免旧赋,革除运木、采石及箭手诸重役。还疏浚河道,筑堤开渠,植树垦荒、政绩斐然。时蓟镇主、客军近20万,年例银及屯田民运各项开支计150万两,巡抚因袁黄通晓边疆事宜,遂召之共议大计,乃献革养军虚费、汰台兵冗员等十策。二十年调任兵部职方主事,适日本侵略朝鲜,明廷出师援朝,袁黄奉命到军营赞划,与刘黄裳浮海渡鸭绿江。提督李如松与袁黄有隙,派袁黄守平壤,不增拨一兵一卒。日军突至,袁黄率部及朝兵击退之。不久李如松兵败,诬袁黄罪状,遂罢归家居,闭户著书。卒年74。
袁黄明嘉靖四十四年入朝为官,万历二十年从军,一生著作甚多

天启元年(1621),吏部尚书赵南星追叙袁黄东征功勋,赠尚宝司少卿。清乾隆二年(1737)入祀魏塘书院内“六贤祠”,浙江巡抚纳兰常安撰“祠堂记”,赞为“挥击奄竖,九死不悔”。
著作甚多,详见本志《著作目录》篇。《袁了凡家训》流传较广。
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知县辟书院,令高材生从袁受经学。万历五年(1577)会试,初拟取第一,因策论违逆主试官而落第。后更名黄。十四年中进士,为万历初嘉兴府三名家之一。奉命清核苏松钱粮,上《赋役议》,又请减免额外加征米银10余条款,被豪绅所阻而作罢。任河北宝坻知县,时该县赋役倍于他县,积欠粮赋达万石,袁黄上条陈请减免旧额,建议由会通河水运皇木代替车运,朝廷允准。于是宝坻(今天津市宝坻区)得以减免旧赋,革除运木重夫、重马、采石及箭手诸劳役。袁黄还下令疏浚河道,植树挖沙,筑堤开渠,垦荒种植,成绩斐然。时蓟镇诸主、客军近20万,年例银及屯田民运各项开支计150万两,巡抚因袁黄通晓边疆事宜,遂召之共议大计,乃献革养军虚费、汰台兵冗员等十策。
袁黄明被赞“挥击阉竖,九死不悔”
万历二十年(1592),调任兵部职方主事,适日本侵略朝鲜,朝廷大举东征,蓟辽经略宋应昌上疏请袁黄到军营赞划,与刘黄裳浮海渡鸭绿江。平壤战役时,提督李如松以诱兵迎战日军获胜,袁黄禁止李部下诸将割首级报功,李深为恼恨而引兵东去,派袁黄守平壤,不增拨一兵一卒。后突遇日军攻城,袁黄率领部下及3000名朝鲜兵击退之。不久,李如松兵败碧蹄馆,兵部尚书石星主张拨款议和,袁黄上书提出将骄应罢兵。提督李如松诬袁黄以十大罪状,袁黄遂罢归家居,闭户著书。卒年74岁。天启元年(1621),吏部尚书赵南星追叙袁黄东征功勋,赠尚宝司少卿。清乾隆二年(1737)入祀魏塘书院六贤祠,浙江巡抚纳兰常安撰《祠堂记》,赞袁黄“挥击阉竖,九死不悔”。
著述
有:《祈嗣真诠》、《皇都水利考》、《评注八代文宗》、《春秋义例》、《论语笺疏》、《袁氏易传》、《史记定本》、《袁氏政书》、《两行斋集》、《宝坻劝农书》、《袁了凡家训》、《袁了凡纲鉴》、《群书备考》、《石经大学解》、《历法新书》、《中庸疏意》、《摄生三要》等。
或曰了凡生卒为1533-1606,或1546-1618。其寿74或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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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袁黄简介

袁黄初名表,字坤仪,初号学海,后改号了凡。袁黄是(浙江嘉善人,又有资料称其为江苏吴江人)。据日本学者酒井忠夫考证,袁家祖居嘉兴陶庄(明代并入嘉善县),元末时家境富足。明初,因燕王朱棣夺取皇位,发生“靖难之役”,袁家因与反对燕王的人有交往,而受到牵连被抄家。袁了凡的曾祖的父亲幸免于被捕,开始四处奔走逃亡,后定居于江苏吴江。少即聪颖敏悟,卓有异才,对天文、术数、水利、兵书、政事、医药等无不研究,补诸生。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知县辟书院,令高材生从其受业。万历五年(1577)会试,因策论违主试官意而落第。

本    名
袁黄
别    称
袁了凡
字    号
字坤仪
所处时代
明代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浙江嘉善
出生时间
1533年 明嘉靖十二年
去世时间
1606年 明万历三十四年
主要作品
《了凡四训》
主要成就
征讨倭寇、流传下一本劝人为善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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