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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皓被扣金国十五年,坚贞不屈,全节而归,被誉为第二个苏轼

作者:洪皓

 

洪皓年少得志,27岁中进士,后入仕途,为高宗赏识
洪皓,饶州乐平(今江西省乐平市)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进士。高宗建炎三年(一一二九),以徽猷阁待制假(代理)礼部尚书使金被留,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始归。迁徽猷阁直学士从三品,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寻因忤秦桧,出知饶州。十七年,责授濠州团练副使,英州安置。二十五年,主管台州崇道观,卒谥忠宣。

洪皓出使金国,金国留不遣返,被扣留荒漠15年
曾任宁海主簿、秀州司录。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五月,宋高宗准备将都城由杭州迁往建康(今南京),以避金兵锋芒。洪皓不顾职位卑微,上书谏阻。他的意见虽未被采纳,但却因此为高宗赏识。高宗特意召见他,擢升其为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出使金国。金国留不遣返。在金15年,直至绍兴十三年(1143年)归。在金期间,威武不屈,时人称之为“宋之苏武”。后除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封魏国公从一品。谥号“忠宣”食邑一千二百户,赐紫金鱼袋,宋高宗于杭州西湖边葛岭赐建国公府。以论事忤秦桧,谪知饶州,移英州居住九年。明王守仁《谥襄惠两峰洪公墓志铭》称:“维洪氏世显于鄱阳。自宋太师正一品忠宣公皓始赐第于钱塘西湖之葛岭,三子景伯、景严、景庐皆以名德相承,遂为钱塘望族。”清梁章钜《楹联丛话》云:“西湖葛岭下有洪忠宣公皓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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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洪皓简介

洪皓(1088~1155),字光弼,徽宗政和五年(1115)进士。历台州宁海主簿,秀州录事参军。宋代词人。

中文名
洪皓
别    名
字光弼
国    籍
南宋
民    族
出生地
江西饶州乐平
出生日期
1088
逝世日期
1155
职    业
礼部尚书、使者、华夏志士
信    仰
和平共处、忠君爱国、康国济民、忠孝节义
主要成就
出使金国十五年,齐官不做,金职不就,斩首吓不倒,官职买不动, 
宋高宗曰:“卿忠贯日月,志不忘君,虽苏武不能过。
主要成就
世人称“宋之苏武”。 
任秀州司录,岁涝发廪赈济,又邀留纲米济人,人称“洪佛子”。 
位列二十四忠第二十位洪 皓 就 鼎、民族英雄。展开
代表作品
《四库全书·鄱阳集》
光弼
爵    位
魏国公
三    公
太师
谥    号
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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