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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为理想矢志不渝,一生著作甚多,散佚的就约有20种

作者:王夫之

 

王夫之作品目录

他的著述存世的约有73种,401卷,散佚的约有20种。

《岳余集》一卷
《莲峰集》五卷
《春秋家说》
《买薇稿》
老子衍》五十四岁时的定本被学生唐端笏携归家遇火灾烧毁,今存本为三十七岁时的初稿。
《周易外传》
《黄书》
《家世节录》
《落花诗集》
《尚书引义》六卷
《读四书大全说》
《续春秋左氏传博议》二卷
《五十自定稿》一卷
《礼记章句》四十九卷
《庄子通》一卷
《六十自定稿》一卷
《宋论》十五卷
《庄子解》三十三卷
《相宗络索》一卷
《说文广义》两卷
《噩梦》一卷
《经义》一卷
《诗广传》五卷
《俟解》一卷
《张子正蒙注》九卷
《楚辞通释》十四卷
《周易内传》六卷
《周易内传发例》一卷
《忆得》一卷
《读通鉴论》三十卷
《南窗漫记》一卷
《七十自定稿》一卷
《识小录》一卷
《夕堂永日绪论》二卷
 

王夫之忠于事业理想,不受功名利禄诱惑

王夫之为了事业和理想,从来不为利禄所诱,不受权势所压,就是历尽千辛万苦,也矢志不渝。明朝灭亡后,在家乡衡阳抗击清兵,失败后,隐居石船山,从事思想方面的著述。晚年身体不好,生活又贫困,写作时连纸笔都要靠朋友周济。每日著述,以至腕不胜砚,指不胜笔。在71岁时,清廷官员来拜访这位大学者,想赠送些吃穿用品。王夫之虽在病中,但认为自己是明朝遗臣,拒不接见清廷官员,也不接受礼物,并写了一副对联,以表自己的情操:清风有意难留我,明月无心自照人。
清指清廷,明指明朝,王夫之借这副对子表现了自己的晚节 。

王夫之告诫儿子“墓石可不作”,如果作,则“不可增损一字”

庚午年(1690年)其自题墓石中特别告诫儿子“墓石可不作,徇汝兄弟为之,止此不可增损一字。行状原为请志铭而设,既有铭,不可赘作。若汝兄弟能老而好学,可不以誉我者毁我,数十年后,略纪以示后人可耳,勿庸问世也。背此者自昧其心。己巳九月朔书授攽”
墓志铭中说的“戊申纪元”,是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即明朝开国的时间。王夫之特别强调“墓石可不作”,但如果作,则“不可增损一字”,“背此者自昧其心”,其心迹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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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湖广衡州府衡阳县(今湖南衡阳)人。他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其著有《周易外传》、《黄书》、《尚书引义》、《永历实录》、《春秋世论》、《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书。
王夫之自幼跟随自己的父兄读书,青年时期王夫之积极参加反清起义,晚年王夫之隐居于石船山,著书立传,自署船山病叟、南岳遗民,学者遂称之为船山先生。

本    名
王夫之
别    称
王船山
字    号
字:而农 
号:姜斋、一瓢道人、双髻外史、船山病叟、南岳遗民等
所处时代
明末清初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湖广衡阳府城南回雁峰
出生时间
万历四十七年九月初一子时(1619年10月7日)
去世时间
壬申正月初二午时(1692年2月18日)   
主要作品
《宋论》、《读通鉴论》、《张子正蒙注》
主要成就
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者
祖    籍
扬州府高邮州打渔村
本    经
《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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