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顾宪成
顾宪成因为辛自修等人鸣不平而受牵连,被明神宗责备并贬官
1587年(万历十五年),明朝考核京城朝官,都御史辛自修掌管考核事宜。工部尚书何起鸣在纠正考核的过失中,辛自修因不对执政大臣之意获罪。给事中陈与郊秉承旨意弹劾何起鸣、辛自修,实际上是攻击辛自修而庇护何起鸣。于是二人都被罢官,并责备了检举何起鸣的四位御史。
顾宪成为他们抱不平,上疏申辩,词语中有触怒当权者的地方,被明神宗下圣旨责备, 贬官外放为桂阳州判官。后来提为处州推官。
顾宪成在母亲死后辞官,服完丧后,补为泉州推官。
顾宪成最终因忠心为君,罢黜结党营私之人而被升官回京
1593年(万历二十一年)考核官员吏治时,顾宪成因为公正、廉洁被推为第一,提升为吏部考功主事,累官至吏部员外郎。
1593年(万历二十一年)正月,明神宗下诏将长子朱常洛和另外两个儿子朱常洵、朱常浩同时封王,而不明确皇位继承人,以便朱常洵仍有被立为太子的机会。包括顾宪成、顾允成兄弟在内的许多廷臣,上奏阻止这一诏令的颁发。神宗迫于公议,于同年农历二月间收回了三王并封之命。
1593年(万历二十一年)的京官考察,吏部尚书孙籥、考功郎中赵南星将与执政有私交的人全部罢黜,实际上是顾宪成左右的。等到赵南星被斥退,顾宪成上奏请求一同罢官,没有得到回复。不久升为吏部文选司郎中,掌管官吏班秩迁升、改调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