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忠
李忠任丹阳太守,诏安当地佣兵,教化越族人,安抚流民
公元30年(建武六年),李忠迁任丹阳郡(郡治宛陵,即今安徽宣城市宣州区)太守。这时国内才初步安定,从南方海边到临近长江、淮河的地区,许多人拥兵割据。李忠到了丹阳郡,对郡内拥兵自立者大力招安,用怀柔的办法安抚顺从亲附的人,那些不降服的人全部诛杀,旬月之间便使全郡平定。
丹阳郡地处长江以南,郡内有许多越族人,李忠因为越族民众的风俗不喜爱学习,男婚女嫁的礼节、仪式要比中原地区落后,于是替他们兴办学校,练习礼节,熟悉法度。李忠还规定,每年春秋两季举行乡饮酒礼,选用明经的士子,使郡中人们向往、羡慕他们,大力提高读书人的地位。
李忠还制定政策招怀流民,三年间,流民定居丹阳郡从事农业劳动的有五万多人口。随着在籍人口增加,开垦的田土也不断增多。
公元38年(建武十四年),三公考核政绩评定为全国第一,调任为豫章郡(治南昌县,即今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太守。后来因病免去官职,刘秀征召他回京都休养。
公元43年(建武十九年),李忠病亡。
《枣林杂俎》评价李忠从王事于有终,即对待刘秀从一而终
明代谈迁《枣林杂俎》:“景丹、傅俊、李忠,或收战胜之烈,或参帏幄之谋。为功不同,而其策立于当时者,要皆从王事于有终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