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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佛海参加国民党后与汪精卫一起成为汉奸,抗战胜利后被判死刑

作者:周佛海

 

周佛海出生后父亲病故,受好友帮助出国留学,参加国民党
1897年5月,周佛海出身于湖南省沅陵县凉水井乡。周佛海出世不久,其父病故,家境败落。 周佛海在乡塾接受启蒙教育,后考入沅陵县高等小学堂。
1917年,他在好友和学校的帮助下,东渡日本留学。
1920年暑假,离别故土三年的周佛海决定回沅陵探亲。同年,又与陈独秀组建上海共产主义小组。
1921年11月初,离沪,返回日本读书。
1921年7月,出席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仍赴日本留学。
1922年3月,周佛海从第七高等学校毕业后,升入京都帝国大学经济科。
1924年,回国后,任国民党宣传部秘书,同年9月,脱离。
1926年,任国民党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
1927年,任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总教官。
1929年,出席国民党三大,任国民党政府训练总监部政治训练处处长兼总司令部训练主任。
1931年,当选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
1935年,任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部长。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历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副主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等职。

周佛海与汪精卫一起叛变,被处以死刑,蒋介石改为无期
1938年9月,与汪精卫投靠日本。
1939年8月,起任汪伪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兼特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0年3月,后又任汪伪政府财政部长兼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中央储备银行总裁 、行政院副院长、上海市长等职。
1939年12月和1940年11月,曾两次与日本签订秘密和正式的卖国条约。
1943年,被戴笠秘密吸收入军统。
1945年日本投降后,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上海行动总队司令。后在舆论压力下被捕。
1945年9月30日,周佛海等被押送重庆。次年9月押到南京。
1946年10月21日,南京高等法院第一法庭对周佛海进行公审。 11月7日,国民党南京高等法院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行,判处周佛海死刑。
1947年3月,蒋介石发布特令,以“响应反正”、“戴罪图功”,“以观后效”为由,将周佛海“减为无期徒刑”。
1948年2月28日,因心脏病死于南京老虎桥监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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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周佛海(1897—1948年),湖南省沅陵县凉水井镇窝溪村人,早期领导人,早年留学日本,是旅日代表。他曾是中共一大代表、党的创始人之一和中共一大的代理书记。“一大”后,他脱党而去,成为蒋介石国民党中委。抗战期间,他又叛蒋投日,成为汪伪政权的“股肱之臣”。周佛海于1946年11月被国民党南京高等法院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处死刑,次年经蒋介石因其抗战中期有功签署特赦,改判无期徒刑,1948年2月因心脏病死于狱中。

中文名
周佛海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湖南省沅陵县凉水井镇
出生日期
1897年
逝世日期
1948年
职    业
反动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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